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拟启用宁钢大道与安定路T型路口、广汇大道与李姚路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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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志标线、逆向行驶、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依法处罚。

以上两处设备自2021年3月5日起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标志指示,安全行车,文明出行。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2月26日

信息来源:中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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