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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月开错的电子专票可以作废吗?
电子专票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处理,红冲后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蓝字电子专票。
2、企业最近销售礼品,属于超过经营范围的应税业务,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如果有税种且有对应征收品目,可以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据实开具发票,如无对应税种则需到前台核定税种。对于偶然性发生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若属于经常性业务,应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再增加税种。
3、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对方却作废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认证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退还给开票方,购买方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然后由开票方再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购买方。
4、企业收到不合规的发票怎么处理?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5、纳税人销售符合减征地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什么规定?
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