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一高中女子被初中同学约走后失踪,家人苦寻7天7夜,最终在一水库旁找到遇害,身上仅仅裹着床板,还覆盖着一些杂草。
2月16日晚上,该女生趁家人已经入睡与同学一起外出,家人第2天发现后开始报警并寻找,通过别人家的监控视频,发现一男子骑着摩托车将其接走,顺着监控视频的方向,联系上该男子,起初该男子称女学生被另外一名男人接走,后又称跟自己在一起。23日警方告知家属,女子已经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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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走女学生的男子是她的初中同学,早就辍学混社会,这名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警方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什么动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极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据当地村民讲,这名女生在被杀害之前,可能被男子侵犯。警方正在查办该案件,将对尸体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被侵犯。如果经检测证实女生被侵犯的,该名男子同时涉嫌qj罪。司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判故意杀人罪或qj罪或两罪并罚。
同时该男子的行为侵犯了女学生的生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女子的家属有权要求该男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因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家人已经睡了,说明在晚上约走,还没长大,又是一起恶魔害人案件。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