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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检察网2月20日通报,吴川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李康生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由吴川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2月20日,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康生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2020年12月18日,廉洁湛江通报称,吴川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李康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吴川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康生,男,汉族,1968年5月生,广东吴川人,在职大专学历,1992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10月-2008年11月,在吴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历任办事员、四中队副中队长、五中队副中队长、五中队中队长;

2008年11月-2019年4月,任吴川市公安局禁毒警察大队大队长;

2019年4月至今,任吴川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