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猛于虎,生死往往就在一瞬间。随着交通管理工作越来越严格、科学,我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然而,依然有血的教训每年都在“上演”。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及部署,今日起,新疆法制报公安交通周刊将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推出“交通事故警示录”栏目,通过曝光历年来我区的重大、较大、一般交通事故,分析背后原因,普及法律知识,提醒驾驶人引以为戒。

疲劳驾驶会对驾驶人的注意力、思维、判断等方面产生影响,导致驾驶技能下降。今天曝光的这起交通事故就是因疲劳驾驶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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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2020年10月25日2时12分,卡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G3012线阿喀高速由西向东行驶,在998公里加900米处,连续追尾前方排队停驶的5辆机动车,其中3辆客车、2辆货车,造成5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7.5万元。

经查,2020年10月22日21时30分许,卡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218线已发生过一起与牲畜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右前照灯、保险杠损坏,其在未修复期间仍然上路行驶,酿成了更大事故。

经过交警部门的深入调查,发现上述两起事故发生期间,卡某竟独自驾驶车辆行驶了3000多公里,多次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卡某的口供也证实了其严重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开车的时候,我正在打瞌睡,才会追尾。”

责任认定

综合分析事故主客观因素,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卡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且长时间疲劳驾驶等多个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车辆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和实际控制人马某因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交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新疆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长时间驾车会出现判断力下降、动作呆滞、精神涣散、反应迟钝,甚至出现下意识操作或短时间睡眠情况。驾车上路务必遵纪守法,保持规律作息,保证充分睡眠。驾车途中感到困意,可开车通风或用提神食品缓解,并及时到安全地带停车休息。只有保障自身安全,才能与家人亲友幸福团聚。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记者 韩晋

编辑: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