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经侦大队破获一宗涉烟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无证运输卷烟一批,涉案金额60余万元。

1月12日,根据线索举报,经侦大队会同翁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翁源县汕昆高速公路三棵松服务区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赣BK***2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在该车车厢内当场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芙蓉王(硬)2150条,白沙(精品)1000条,2个品种合计3150条,现场抓获嫌疑人郭某,涉案金额6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男,43岁,江西赣州人)经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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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翁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