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河南新乡。有媒体爆料,一名男子在公司老板的威逼利诱下,与老板的情人假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女方这么做是为了分拆迁款,答应事成之后俩人再办理离婚手续,并付给男子2万元的好处费。不过后来男子知道真相后却不愿意离婚了,觉得女方是利用他的身份来赚钱,而且还不是小数目。所以他提出了一个过分要求,“给我30万,才能跟你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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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2万元替老板情人假结婚,女方要离婚,新乡男子说:“先给我30万”!

据当事男子姬先生介绍,两年前他在房地产公司上班,主要工作是给老板当私人司机,所以一来二去俩人也都比较熟悉,老板的私生活他多少也都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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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老板主动找他帮个忙,让他与自己的情人去办理结婚证,没说是什么原因,承诺不会对姬先生的生活造成影响,并且不会白用他,先付了一万的定金,等完事以后再付一万元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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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遇到这种要求肯定不会答应的,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违背做人的道德底线,未来再找对象也不好找,不管真假确实登记的是二婚了。可姬先生考虑毕竟是在人家手下干活,如果不答应工作也就没了,所以就没有拒绝。姬先生说,他与那名女子就领证时候见过一次面,她的家人让自己把身份证寄过去,后来才知道是办理拆迁的手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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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钱给你,你要是想离就赶紧去,不想离就算了,反正你们之间也没有实质性的关系!”

这时姬先生也换了说辞,表示既然俩人领了证,那就是合法夫妻,应当有知情权,拆迁款至少也有自己一半,要的并不多。不过现在钱已经不重要了,老板和那名女子都联系不上,他有点慌了,也很后悔当初的决定,想尽快把事情处理好。 这位姬先生也是脸皮有点厚,这么不讲武德的事,换谁听着都不好意思到处说,他倒是为了钱不怕丢人,连电台都找来曝光了,估计河南许多人都已经认识他了,而他所谓的分30万拆迁款的诉求,基本上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本来这种事情就是违法的,只能双方口头进行协商,要是闹到法院上面去,别说是想要分拆迁款了,估计双方还得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此也建议相关部门去查查,看看有没有冒领拆迁款的情况,大家对此怎么看?

End 来源:新乡同城圈(如涉及版权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