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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2月26日讯(通讯员 朱杰 唐明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有关要求,2020年9月15日至9月29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邵阳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并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2月26日向邵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常智余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主持。督察组副组长陈国辉等督察组有关人员,邵阳市委常委、市人大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邵阳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邵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推进中央交办督办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邵阳市高度重视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等60余次,部署和推进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市委书记和市长深入重难点问题现场督办,带头示范。各级各部门对照《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抓落实,率先将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政治考察、巡察范围。

邵阳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市人大出台了《邵水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市政协组织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保体制改革等专题调研。2018年以来,市检察院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0件;市县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949件;市公安机关立生态环境相关案件1165件;纪委监委共处置环保追责问题5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诫勉谈话69人、免职4人,对威凌金属问题连续3次追责。

邵阳市292家粘土砖厂全部关闭退出,宝庆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水泥厂排放特别限值改造等项目顺利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全部完成,武冈市开创性推行“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同网同价”模式,系统性解决了水源保护使用问题。彻底关闭采砂场18个、完成3个水厂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流。完成13个土壤污染管控项目建设,解决7个历史遗留重金属问题,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邵阳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1-9月,邵阳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6.6%;2020年1-8月,邵阳市46个监测断面(含国控、省控、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水,水质优良率100%。全市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成效明显,深得民心。

邵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底,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已办结121件,其中责令整改88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70.95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3人,问责4人;组织处理2人。

督察指出,邵阳市督察整改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依然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识不到位、担当不够,部分整改工作尚未完成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存在表面整改、整改不力等情况,需引起高度重视。同时,邵阳市加大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繁重、进度滞后,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然不强。邵阳市委、市政府个别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不深入,对全市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仍然不清。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不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强。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到位等突出环境问题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建设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进度滞后等问题突出。

二是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部分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重视程度自上而下逐级递减,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够,没有真正形成行动自觉。“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落实不到位。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问题整改标准不高,已完成整改销号的,其渗滤液仍普遍直排;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较慢,生活污水管网尚未完全实现覆盖,城区黑臭水体治理还未全面完成。

三是部分问题整改不力,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邵阳市上报已完成销号的部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仍有一些整改不彻底。如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此次抽查的部分规模化养殖场都还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沼液沼气外溢污染外环境的问题。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到位。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在工程验收后,渗滤液处理设施未运行,渗滤液经调节池简单停留后直接排入龙须沟,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建设单位未落实或督促承建单位落实渗滤液处理责任,放任渗滤液直排龙须沟。砖瓦行业污染物排放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本次“回头看”抽查部分砖厂存在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投加药剂过少或不投加、无组织废气防控不到位等问题。洞口县黄桥镇麦元砂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木瓜洲上非法毁林采砂,累计破坏林地面积50.6亩,涉事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在受到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局共12次行政处罚后,依然拒不整改,相关部门也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污染防治攻坚战部分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矿井涌水治理压力依然较大,邵阳县蔡桥等废弃煤矿矿井涌水污染治理项目正处于方案编制阶段,治理任务进展不理想。尾矿库环境风险较大,按国家长江办要求,邵阳市在2020年底前应完成治理的尾矿库为26座,至督察时仍有11座尾矿库未开展治理,渗滤液处理不到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监管执法能力不足,小五金企业管理不到位,小水电退出压力大,至督察时,邵阳市虽按要求已退出33座小水电站,但后续整治任务依然繁重。邵东市小五金企业“散乱污”现象普遍,邵东市小五金企业分布广,车间布局混乱,乱堆乱放现象严重,部分原料产品露天堆放,污染治理设施简陋,废水废气收集不全,雨污未分流、防尘抑尘措施不完善,不满足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本次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突出,与打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四是生活垃圾处理环境问题仍然严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难,进展缓慢,目前,邵东市、新邵县、武冈市、洞口县等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仅邵东市和新邵县2个项目准备开工建设;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标准低,转运环境管理混乱;邵阳全市生活垃圾“邻避”矛盾突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本次专项督察抽查了邵阳市9座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防渗措施不完善、填埋作业不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渗滤液转运台账不规范、除臭不到位、地下水超标等突出问题。非正规垃圾堆场整治不彻底,环境风险大;邵阳市160个非正规垃圾堆场已经整改且完成销号。本次“回头看”抽查了邵阳市12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场,整改标准普遍不高,部分堆场渗滤液直排,整改不彻底,生态环境问题堪忧。

五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依旧突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龙须沟生活污水管网尚未整治到位,城郊结合部截排污管网还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收集处理,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大、浓度低,造成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且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至督察时,邵阳市已建成的11个,正在开工建设的26个,离2022年底前应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目标相距甚远;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要求的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仅完成5个,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邵阳市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与处理能力总体存在差距。城区洋溪桥、江北污水处理厂未完成提质改造;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尚未彻底解决,邵阳市区城乡结合部和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流入河流,存在水体返黑返臭的环境风险。

六是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回头看”抽查了邵阳市10个工业聚集区,其中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投运,邵阳县长阳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新邵县塘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刚开工建设,新邵县雀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在设备调试,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存在差距。武冈经开区园区内厂群混杂,武冈市经济开发区未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审批安置小区住宅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几十栋民房,矛盾隐患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邵阳市要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瞄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加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矿井涌水污染问题整治不力、小水电退出进展缓慢、“千吨万人”饮用水源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整治力度。要全面梳理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强化财政投入、科学引导和技术保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尽快落地运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恶臭问题彻底解决、生活污水完全收集并达标排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任免依据,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等问题,依法严肃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整改不力等行为,坚决禁止“一刀切”,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督察强调,邵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程序移交邵阳市委、市政府处理,并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备案。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朱杰 唐明业

编辑: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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