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九江28岁的姚策被多个筹款平台和公益组织列入失信筹款黑名单。

去年姚策被诊断患有肝癌晚期,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却发现姚策并不是亲生儿子,原来是姚策出生时被医院护士抱错了,法院判医院赔偿姚策及亲生父母76万元。后来姚策的病情恶化,在多个平台筹款治病。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倡议书自律公约》,存在过度筹款,资产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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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次筹款的质疑,姚策回应称,对于已经发现问题的筹款,他已经主动退还给平台,由平台核实后退还给捐款人。对于私人捐款,姚策称只要捐款人用私人账号联系,并附上截图,他一定会退回钱款。同时姚策还表达了对爱心人士的感谢。

对于姚策的回应,网友似乎并不买账,认为他在不同平台发起了七八轮的筹款,谎报资产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意图,是在骗好心人的钱。更有网友爆出,利用筹款得到的钱,姚策购买了数辆豪车以及房产。尽管姚策发出了部分退款的说明,但并不能赢回公众的信任和失去的名誉。

姚策的案例也从侧面反映出各个筹款平台的管理还存在很多漏洞、不规范。平台内部对筹款人提供的相关证明,缺乏有效的核实途径。对所筹款项的使用情况调查简单粗暴,缺乏证据留存和查验真实性的过程。平台与平台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信息不互通,行业协会也未能尽到有效的监管和及时通报的责任。

大病筹款平台建立的初衷,是利用网络的力量,帮助那些因大病而陷入困境的家庭渡过难关,在法律层面上看,属于普通商业属性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个人在这些平台上发布筹款信息,受《民法典》约束,但平台方有义务根据民政部出台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申请进行一般性的审核、管理和服务以及向捐款人发出风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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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诈筹”的情况,平台方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同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对于在此类筹款平台上爱心捐款的好心人来说,他们和筹款人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合同关系。筹款人发布个人求助信息,等于对捐款人进行了合同邀约,而捐赠人捐款则是回应了这种邀约。一旦查清筹款人有“诈筹”的事实,等于率先违约,捐款人有权利将已捐款项收回。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出现故意违约情形,另一方可申请收回全部投资,并可根据违约严重性,申请一定的违约赔偿。爱心捐款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合同,也没必要向筹款人索要赔偿金,但捐赠者可以向“诈筹”者索要自己的捐款,筹款人也必须还钱。

大病筹款本是一些困难家庭的无奈之举,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成为他们借机敛财的工具。2019年,某著名筹款平台发布了一则筹款公告,某著名相声团体的演员吴某因患脑出血,其家属以他的名义发起总价值100万的筹款项目。然而,这项筹款却引来众多质疑。

首先该相声团体每年营收达到数亿元,如果员工出现健康问题,该团体难道连区区100万元都拿不出来,帮助员工治病吗?再就是,经过网友调查,吴某在北京有两套房子、一辆车,还有大病医保,如此丰厚的财产和保障,还需要到网络上筹款吗?面对质疑,平台方很快将这则筹款通告撤下。

在别人有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是爱心的表现。但那些利用公众爱心、谋取私利的行为,必将受到世人的唾弃和法律的制裁!

对于姚策多次违规筹款的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