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香蕉创作的历史穿越小说《赘婿》本来就很火,郭麒麟主演的由小说改编而来的电视剧版《赘婿》,更是让它火到爆燃。男德学院中赘婿扎堆的剧情,女拳们如同找到了知音,疯狂的在网上为其摇旗呐喊。而主角宁毅以一介赘婿逆袭成功,恐怕也令不少男同胞的内心蠢蠢欲动,大有想穿越回古代吃一碗软饭的想法。
赘婿的由来
传统婚姻中男婚女嫁是常态,但也有少部分男子“嫁”入女方,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这种婚姻方式称作“入赘”,也称“赘婚”,俗语也叫做“倒插门”、“招女婿”。以赘婚方式成婚的男性就是“赘婿”,也叫上门女婿。
“赘婚”的历史相当悠久,起源已难以考证,当不会晚于东周,《史记》、《云梦秦简》里都有相关记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宗族传承思想,是赘婿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若某家只有姑娘而无男性后裔,就会有后继无人,在社会上抬不起头不说,创下的偌大家产还会便宜了外人。为此有条件的人家,会在亲朋好友或媒人的介绍下,招一个外姓男子来入赘,以延续家族香火。赘婿算是女方的大半个儿子,被视作女方家族的一员,为此需要放弃原来的姓氏,改用女方之姓。
当下最为人们熟知的赘婿,当属神话小说《西游记》中的猪八戒。猪八戒在高老庄当上门女婿后,发挥出以一定百的实力,承包庄中的大部分活计,给高老庄带来了不小的收益,让高家人吃香喝辣的。即便如此,高老太公依然嫌弃他是个吃货,丝毫没有感念他为这个家族的兴旺付出良多的意思。
所以在古代,赘婿说是顶儿子用的,实际上地位很低,这也是我称之为大半个儿子的原因。既然赘婿地位低,又会断了自家宗族的传承,为何还有男子愿意去做赘婿呢?说穿了还不是钱闹得。
与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爱情,毅然跑到女方家里去生活不同,在古代,愿意做赘婿的,多数是被生活所迫。在那个讲究香火传承的年代,完全没有计划生育这种概念,很多穷得揭不开锅的人家,照样可着劲的生,等到儿子们要成家立业的时候,看着眼前乌泱泱的一大堆子嗣,老父母只觉得眼前一黑。这儿子生都已经生了,不可能再还回去,怎么办?就让儿子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呗,虽然地位是低了点,可至少有婆娘热炕头,也不会被饿死。
赘婿的地位
现代社会,男性婚后随妻子去女方家里生活,算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情,加上男女平等思想的普及,对赘婿几乎已没有多大歧视可言。然而在古代,赘婿的地位虽然一直都在变化着,但总体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提高,常常可以感受到来自女方、来自社会的满满恶意。
《云梦秦简·为吏之道》:“自今以来,遐门逆吕(旅),赘婿后父,勿令为户。勿鼠田宇。三世之后,欲士士之,乃署某籍曰故某虑赘婿某,更之乃孙。”
这条政令可谓是对赘婿极不友好,不仅自己会被打上低人一等的标签,无法落户,分不到田产房屋,还会累及子孙。后代子孙会被贴上“赘婿”后人标签,写进身份证明不说,而且三代之内不能为官。
然而你以为赘婿的悲剧就这么完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这是将赘婿的地位等同于那些亡命之徒,以及最下等的商人,属于随时可以被拉出去充当炮灰的存在,哪里有危险就会将他征召过来拿去填窟窿。
两汉时期,赘婿的地位依然如故。《汉书·贡禹传》载:“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
所以啊,若是你梦想着穿越秦汉去吃软饭,那么恭喜你发配岭南当炮灰,或者北上为长城添砖加瓦的队伍中,很可能会有你的身影。即便是有幸躲过了一次次的征召,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饱受欺凌的存在,想软饭硬吃门都没有。
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间走到唐代,虽然赘婿適戍的条律已经被取消,但社会地位依然没有多大改善。
颜师古在《汉书注》中称:“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有疣赘,非所有也。”有“小司马”之称的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对赘婿的注解为:“赘婿,女之夫,比于子,如人疣赘,是馀剩物也。”
唐代的前后两代史学家,有志一同的将赘婿比作是人身上长出来的瘊子,将其视为家族中多余而又让人讨厌的存在,可见当时的人们对赘婿是极尽鄙视之意。
所以想梦回盛唐当个赘婿的,先想想自己是不是有诗仙李白那等无惧世人目光的洒脱再说吧。
从宋代开始,赘婿的地位相对有所改善。究其原因还在于商业经济的大力发展,“笑贫不笑娼”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使得官方和社会对赘婚的观念有所改变,宋朝以后的赘婿可以参加科举,并且对女方的财产有一定的处置权和继承权。
于是在传统的室女招赘基础上,又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赘婿。一种是寡妇娶丈夫,这种赘婿叫“接脚夫”或“接脚婿”;还有一种是,大户人家老来得子,儿子与女儿的岁数相差过大,为守住偌大家财,会从手下伙计或周边熟人中挑选一个能力出众,为人可靠的招赘为婿,代为打理家财,这种赘婿被称为“抱财女婿”,相当于“职业商业管理人”。
所以不管是原著中穿越到宋代的宁毅,还是电视剧中穿越到架空时代武朝的宁毅,都是幸运的,既没有会被拉去当炮灰之患,也不会随便被人踩在泥里。
当然想要就此登上人生巅峰,三妻四妾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归女方所有的,惹得不高兴了可以让你净身出户。
说到底这万贯家产是女方的,不是你父辈传承给你的,或者你自己白手起家创下的。也正因此,民间依旧对赘婿保持着鄙夷的目光,认为这些人是贪图女方的财产,才甘愿去当赘婿的。这方面,在明清时期的各种小说里可谓是反映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