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区福全街道居民屠水泉家住随园。几天前,他15个月的小孙子在小区里摔了一跤,额头上缝了4针,这让全家人很是心疼。

屠师傅觉得物业公司提供的健身设备本身有瑕疵,存在安全隐患;而物业公司认为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自己也树立了安全警示牌,尽到了告知义务。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事情该如何收场呢?

孩子摔倒的地方就在小区中间的配套游乐场。事情是这个月22号发生的,当时屠师傅正带着孩子在游乐场里玩。

游乐场的中间是供孩子攀爬的假山和滑梯,设计有穿山隧道,假山表面是质地较为柔软的橡胶材质,具有一定的保护性,隧道是金属材质。屠师傅的孙子摔倒后,额头就磕在了金属片上,流了血。

孩子被送往浙大附属儿童医院诊治,诊断结果为头部外伤,皮肤裂伤。

屠师傅觉得,自己没有看管好孩子有过错,但是隧道的金属片过于锋利,物业也应对孩子的受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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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乐场入口处,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明:本游乐场只供3-12周岁儿童在成年人的保护下游玩。家长须为儿童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记者在现场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游乐场使用率并不算低,因为处于小区正中心,不少家长带着孩子下楼玩耍,有些孩子的年龄明显没有三周岁。

记者陪同屠师傅来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当天中午,记者接到了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杨经理的电话回复,杨经理表示,记者走后,物业公司又与业主屠师傅就此事做了解释与协商。为保障小区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为小区内的游乐设施都上了商业保险。意外发生后,物业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但据保险公司判定,物业公司并不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杨经理向记者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屠师傅的孙子摔倒时,身边确实没有大人陪伴。

至于屠师傅质疑的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杨经理是这样解释的:“我们的游乐设施都是当时开发商统一交付的,我相信这些设施肯定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核验,我们对这些设施也进行了日常的管理和维护,至于您提到的安全风险,其实在我们小区的游乐场,包括沙坑甚至走路,都会有隐患。所以我们才会设置安全的警示提醒,这个事情其实责任还是在监护人,确实是监管失当,小朋友本身才十五个月,走路都走不稳的情况下,身边一个人的保护都没有,确实是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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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摔倒)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浙江广缘律师事务所高峰律师分析,就此事而言,该游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还很难判断,如果走到司法途径,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专业检测。物业树立的警告标识,只能说明尽到了风险通知义务,但如果提供的设施本身具有安全隐患,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记者从屠师傅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双方已就此事已达成协商。物业公司愿意就此事,对屠师傅一家进行慰问关心,但是具体的内容不愿意透露,屠师傅对此也表示认可。

稿件来源:越牛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