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

不少人踏上了归程

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

这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驻船山大队的执法人员

就在遂宁火车站门口

将一“黑车”司机逮了个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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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45.09元,被罚10000元!遂宁这个“黑车”司机赔大了……

收取车费45.09元,司机被罚10000元

2月20日上午10点43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大队执法人员在遂宁火车站进行日常检查时,检查到一辆川J牌照奇瑞牌小型轿车搭载了两名乘客。经调查,乘车人和司机互不相识,乘车人通过滴滴平台招车从金桥新区到遂宁火车站。到达目的地后,乘车人通过平台支付车费45.09元。

据了解,因驾驶员现场不能提供轿车道路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根据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条例,该司机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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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处罚这么重?

▶ 非法营运车辆无法保证乘客安全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大队一中队队长何堃:“一是由于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承运人责任险得不到强制办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困难,乘客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其驾驶员没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再加上经济利益驱使,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严重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安全隐患极大。”

▶ 办齐三证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

据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 车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真正做到驾驶员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网约车平台也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远离“黑车”,平安出行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

请主动拒乘非法营运车辆

并积极支持配合执法部门

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12328或12345)

共同维护出行秩序和安全

来源:全媒体记者 罗惟君 杨金桥

编辑:王 瑞 张霁雯

责编:林 敏

审核:冉启香

终审:周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