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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伊万问答】

昨天,咱们对航空工业沈阳所发表在《中国航空报》上的一张照片进行了解读,并从侧面证实了歼-15“弹射型”舰载机的存在。文后也有读者提出了质疑,说航空工业沈阳所“只会玩歼-11”、“改了这么多年还在苏-27S的平台上打转”,“这是打算把苏-27用到天荒地老么?”

其实,这种攻击航空工业某所的言论,大伊万在网络上已经看了不止一次了,攻讦的内容大同小异。内核都是认为航空工业某所“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这么多年来都在一个机型、还是苏联时代弄来的机型上打转,基于这么一个外国飞机搞了出来一堆改进型,相比连续攻克国产第三代、第四代战斗机大关的成都所,这成果着实有点“不够看”。为此有军迷甚至还专门给这俩所起了俩代号,分别叫做“沈霍伊”和“成洛马”,相比“成洛马”的褒义,“沈霍伊”其实带有相当大的贬义、意思是航空工业北所其实就是苏霍伊和航空工业生产联合体的中国组装厂,生生地把航空工业旗下的两个所给搞成了两个饭圈。

要大伊万来说,航空工业沈阳所、或者说北所之所以在苏-27S这个平台上“打转转”,很简单,就是一句话:符合部队的需要,符合空军总体军事建设战略安排,但并不符合某些军迷的“格调”与“期待”。咱们就以歼-11B型战斗机来说吧:从歼-11B型飞机的研发情况看,沈阳所并不是没有拿出更为激进、足以对标苏-35S(当时还叫苏-35BM)的技术方案。尤其是对苏-27型飞机一直以来颇为诟病的“跨音速气动陷阱”,部分歼-11B型飞机方案甚至已经做到了修改翼型,增加第四代数字电传,重新设计机体并重新进行气动吹风的地步,本质上已经成为了一型全新的三代重型机。这么一款飞机要是拿出来,绝对符合部分军迷对于“自主创新”的执迷。

但是,这么一个“自主创新”的方案,到了最后却被空军给毙了。很简单,虽然自主创新对于国家科技与工业很重要,但人当时的空军要的战术飞机很简单,你能给我弄出来、而且能用、而且战术性能赶上并超过当时的歼-10就行了,我要的是能快速形成战斗力的飞机,应急作战的需要没那么多时间让你从头再慢慢打磨一架全新的三代重型机。而这种要求下出来的歼-11B型飞机,就成了我们看到的这幅模样,只是苏-27SK的有限升级,性能与俄军2004年左右开始少量列装的苏-27SM2/3比较类似,与F-15C MISP2相比绝对不够看,但是绝对可靠好用(当然,由于FWS-10A发动机的拖累,歼-11B最后也没达到快速形成战斗力的目标,这也从侧面证实了沈阳所要是真的上马一个自主创新的三代重型机,会掉到多深的坑里)。

总之,武器装备的研发和装备,从来都不是一家研究所,一家工厂独立的事情,而是非常复杂、多方参与、兼顾各方利益和兼顾总体性能的综合考量。无论是“自主创新”还是“照搬照抄”,也从来都不是一家研究所能独立做出的决定,而是要放在军事战略与军备建设总体环境下、综合考量才能最后确定。这就是航空工业沈阳所这么多年来实施研发工作的“主线”和内在逻辑,当然要详细论述的话咱们还是有更多的话要说的,暂时先说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