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的逐渐转型,乡村治理模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广泛而深入的系统工程,其成功的关键在于乡村治理的改革与完善。搞好乡村治理,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关乎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变动的时代环境背景下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乡村治理模式是解决中国乡村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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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村治理取得历史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乡政村治”格局,即国家在乡村一级设立乡村基层政权,乡镇以下的村实行村民自治。这种“乡政村治”模式不仅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而且也对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及民主政治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新农村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乡村治理的四个特征。

1、乡村发展产业化

乡村产业化发展是与传统农业日趋凋零相对冲的一股重要力量,也是未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依靠力量。乡村通过产业发展,将富余劳动力汇集起来,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又实现农民增收,提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2、乡村环境秀美化

近年来,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浪潮,乡村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中央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的持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有了切实改观,农民年人均收入逐步提高,生活状况持续改善,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提升,在心态上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景象。

3、乡村干部行政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之一,赋予了基层群众自行管理基层事务的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然而,由于乡村干部行政化等原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尤其是村民自治制度贯彻落实并不到位。

4、乡村社会空壳化

我国的乡村社会正在经历着一个逐渐空壳化的过程。这些年来,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到城市打工,基本形态就是“人去村空”,或是人走了,或是地征了,村已不村。而比“人去村空”这样的实体空壳更可怖的是,一些人的精神“空壳化”,以及乡村建设尤其是文化文明建设的“空壳化”。

结合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主要特点和乡村治理成功的经验,当前我国需要构建的乡村治理模式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依托合作社、全社会参与”的多中心的乡村治理模式,具体包括确立有限政府的原则,提高村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因地制宜去发展农村。

乡村振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