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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3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1年2月25日决定任命:

李华民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戴先锋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华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