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吃外卖吃到虫子,店家拒绝赔偿,你会怎么做?是忍气吞声,还是去投诉?不少人觉得太麻烦就算了,而南京有个学法律的小伙子较真了。他在披萨外卖里发现了一只蟑螂,于是他拨打12315投诉,还把商家告上法庭,最终获得1000元赔偿款。2021年2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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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萨上的蟑螂

披萨上有个烤焦的蟑螂

小杜是仙林大学城里的一个学生,有时不想去食堂吃饭,他就点外卖换换口味。一天,他躺在床上打开外卖软件,精心挑选了一份披萨作为自己的晚餐。“您的外卖已送达,祝您用餐愉快!”接到外卖小哥打来的电话,小杜立即下楼去拿外卖。

吃了第一块披萨,味道不错,小杜正打算吃第二块,突然发现披萨上有一块黑乎乎的东西。他猜想:“这是烤焦了吗?”定睛一看,这上面居然是一只烤焦的蟑螂!

这下,披萨不但不香了,还让人反胃作呕,小杜气愤难平,在外卖平台上给店家差评并要求店家赔偿。

要求赔偿,双方意见不一

商家接到投诉电话后,跟小杜说:“从披萨的操作、制作流程来说,是先撒食物,最后是芝士,再进行烤制。根据图片显示,异物不是在食物里面。烤制的温度是250度左右,烤制时间十几分钟,蟑螂应该会变焦。根据图片,蟑螂是在切口处,出炉之后我要把披萨倒出来切成6片,如果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我切的时候肯定会看到的,也表明切之前蟑螂是没有的。我认为多数是产生在切之后,可能是在外卖送餐过程中进去的。”最后商家表示,可以退还餐费,并且小杜可以到店免费吃100元的食物。

小杜是一个学法律的学生,他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于是小杜向商家要求1000元的赔偿,结果遭到拒绝。

法院:不论食品在何种环节中混入异物,商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杜并没有放弃维权,第二天又拨打了12315和12345热线,接线员记录了具体情况,转给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处理,让小杜等待回复。一周后,工作人员给了最终回复:关于赔偿问题,商家拒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工作人员建议小杜向栖霞区法院提起诉讼。

于是小杜向栖霞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店家赔偿1000元。还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商家提供的外卖小票,自己拍摄的蟑螂腿穿过披萨面饼的图片,近期多人于外卖平台反映被告餐厅提供的外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原告提供的食品中存在异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告已在合理范围内尽到了举证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应向原告赔偿1000元。被告辩称可能是在外卖过程中异物混入,与其制作无关,但被告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论食品在何种环节中混入异物,被告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餐厅赔偿原告1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承办法官张璐提示,当外卖中出现异物的时候,要注意及时保存证据,例如拍照、保存证据原物、存放好外卖小票等。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店家协商、拨打12315投诉、去法院立案起诉等手段,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除法官外系化名)

(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