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一法院发布公告,涉及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月23日,正式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其中包含在建工程...

01唐山1房产开发商破产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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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冀0207破1号之一

2020年12月29日,本院根据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1年2月3日,本院指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4月5日前向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与青年路交叉口绿景商务中心,联系电话:159305013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债务人基本情况

图源网络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354号,成立于2013年9 月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博侠,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02唐山破产公司评估造价

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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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4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

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嘉隆地产成立以来的债务人的财务帐,并审查自嘉隆地产成立以来:(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 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 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 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及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 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 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 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6)债务人与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7)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情况;(8)房产的出售(包括是购买、工程款抵债、实际交款数额等)、出租情况; (9)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评估机构

1评估内容:对属于嘉隆地产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

2评估要求: (1)完成嘉隆地产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工程造价机构

1对嘉隆地产部分已完、再建工程进行造价(包括部分土建工程及水、暖、电、气等外网工 程)(具体内容以管理人送达的专项造价事项为准)。

2对嘉隆地产项目的续建工程费用进行造价预算。

3根据嘉隆地产在家工程的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4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相关审计/评估/造价资质,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 报;

2报名单位与嘉隆地产不存在利害关系;

3审计/评估/造价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在 近三年内从事过三件以上企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造价工作;

4审计/评估/造价机构应为河北省范围内,列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报名方法

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以 下证明材料:

1. 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列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 册》的证明、拟派出团队负责人简历、从事破产业绩介绍、工作方案、项目报价及计算方法等,并 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 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 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日下午5:00止

2. 报名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与青年路交叉口绿景商务中心

3. 联系人:解律师,联系电话:1593050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