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秦安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白永萍)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月22日13时许,秦安县莲花镇村民董某向莲花派出所报称:有人以处对象、结婚等虚构事实实施诈骗,骗取其人民币5.7万余元,请求查处。

接报后,莲花派出所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刑侦大队的协助下,经过综合分析研判,迅速锁定静宁县吴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遂于当天下午16时许在静宁县吴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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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审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女,现年41岁,静宁县人)对其多次以处对象、结婚等虚构事实实施诈骗,诈骗董某5.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秦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寄语: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单身人士,要提高警惕加以防范,尤其对刚接触、不了解的结婚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家庭背景、人际关系,切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妁之言”,给骗婚者以可乘之机。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要提高警惕,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