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赵方园)2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酒类、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涉及一批次酒类产品。

通告显示,普洱市尹家湾酒厂生产的一批次干巴哥(小曲固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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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尹家湾洒业有限公司在【干巴哥纯粮酒】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面对不合格》一文作出回应,全文如下:

【新京报网】发布了一篇题为:《云南省抽检:尹家湾酒厂生产的一批次白酒不合格》的新闻。批露了“普洱市尹家湾酒厂生产的一批次干巴哥(小曲固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事实。

该批次的干巴哥(小曲固态法白酒)酒精度应为33度±1.0%vol,但实际抽检结果为35.1度,高出1.1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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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是由于我厂酒度计不精准造成了酒度的测量偏差!从质检报告看,除了酒精度高出1.1度不合格以外,未检出任何添加剂,酒品等级为优级。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普洱市尹家湾酒厂成立于1994年9月14日,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曼歇坝,经营范围包括白酒、配制酒、其他酒的生产及销售,一直秉承“只做纯粮酒的理念”酿制出纯粮酒后再经过除甲醇工艺,生产出除过甲醇的纯粮酒。

针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我厂已在云南省市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已全部召回并当场销毁。

普洱市尹家湾酒厂

2021年2月24日

来源:新京报、尹家湾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