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彭某入职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成为了一名研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入职之前,双方就户籍问题,还另外签订了一份协议:彭某承诺将不间断在该公司工作5年,在5年服务期内,若是彭某自行提出辞职,不同意续签合同的话,需要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向公司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50000元乘以未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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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公司顺利为彭某办理了落户手续,2020年2月28日,彭某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求彭某赔偿经济损失16.6万元。彭某则辩称道,公司没有给他提供足够多的晋升机会,他离职是因为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和已经完成落户手续没有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判其赔偿公司10万元,双方均对此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对于外地人来说,北京户口毋庸置疑属于稀缺资源。相关部门发布的消息显示,2020年共有122852人提交了落户申请,然而拟获得落户资格的人仅为6032人。

北京在教育、医疗、养老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北京,本科率高达80%,这意味着能够拿到户口,孩子上大学已经没有多大问题了。每100个北京考生里,就有1个人能够考入清华北大,每6个人里,就有一个人能够考入985院校,每4个人里,就有1人能够考入211院校。那些父母没有北京户籍的孩子,到了中考高考时,得回到老家去参加考试。和这样的教育资源相比,10万块钱赔偿金算什么呢?从短期来看,彭某赚到了。

但是这会导致企业承担过高的成本,后续在招聘时,对于户籍问题会更加谨慎,那些真正想在北京落户、发展、生活的年轻人,会受到负面影响。彭某为了私人利益,损害了诚信原则,也让他人的求职处境变得更难了。就像是有的女性过度利用规则,入职后立马怀孕生子,什么都不干,就让单位为自己承担生育成本,后续的结果是那些未婚未育的适龄女性在找工作时,会面临更多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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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彭某这样的投机取巧者还有很多:梁某毕业后成为了北京一家学校的物理老师,单位为其落实了户口问题,双方约定,梁某最少要为学校工作7年,梁某工作一年后就提出了离职,向学校支付了11万赔偿金。李某是某顶级名校的硕士,2016年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拿到了户口,随后提出了离职,公司起诉后,他赔偿了13万元。

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会任人宰割,白菜价卖掉北京户口,某电力公司就提前规避了风险:入职时,公司会要求员工签署协议,若是未满服务期就提出离职,公司会把员工的户口迁移到宜昌,不在协议上签字的话,就不能办理入职手续。

2014年,景某入职该公司,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了10年服务期,结果2年后景某就提出了离职,公司方面火速为其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他一下子从一个新北京人,变成了湖北宜昌人,如意算盘落了空。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现代契约社会,诚实守信是最基本的原则,员工在要求单位诚实守信、遵守法律之前,自己得先做一个有信用的人。

当我们履行承诺、合同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发行自己的信用货币,发行的信用货币足够多,别人就会产生觉得我们很可靠,这样能够积累更多的有效人脉,帮助我们发展事业。反之,若是总是轻易打破承诺,就是在随意地毁掉自己的信用财富,会失去同事、合作伙伴的支持,沦为社会蛀虫,无法生活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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