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出台近一个月,增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鸟类仍有养殖。
近日,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爱德基金会让候鸟飞公益基金护鸟伙伴团体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新立屯镇一家药房里发现12只野生鸟,其中包括1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9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百灵鸟、云雀、红喉歌鸲等。经志愿者举报后,当地民警、森林公安、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先后抵达现场对这些野生鸟进行了收缴并做了相关笔录。
2月20日,黑山县新立屯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apepr.cn)表示相关情况已移交当地森林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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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子里的画眉鸟。

经国务院批准后,2月5日,调整后的《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新版《名录》鸟纲新增了百余种鸟类,其中,画眉、红胁绣眼鸟、相思鸟、蒙古百灵、云雀等国内主要的笼养鸟种类都被列入其中。这意味着未经许可这些鸟类不能买卖和饲养。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胡运彪博士介绍,这些笼养鸟此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此次保护级别升级后,从法律上来讲,没有办理许可证的个人饲养都涉嫌违法。
百灵、画眉、云雀的濒危级别(IUCN标准)不高,为何此次被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胡运彪表示,这些鸟类虽然濒危等级不高,但属于我国民间比较常见的笼养鸟类,且人工驯养繁殖技术并不成熟,目前市场上的笼养鸟几乎都来自于野外种群,这对野外种群造成了较大威胁,《名录》调整后可以从执法层面限制对这些鸟类的盗猎。
2月24日,北京师范大学动物学教授、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张正旺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解释说:“《名录》的调整是出于‘预防性原则’,防止因过度捕猎造成资源下降,甚至面临灭绝的风险。这几类鸟类市场需求非常大,而人工饲养的成功性并不高,如果大量猎捕野外个体进行交易,会对资源造成破坏。”
我国民间依然存在着不少养鸟爱好者,在新版《名录》出台之前已经养了百灵、云雀、画眉等野生鸟的饲养者应怎么办?有爱鸟公众号提出了对这些笼养鸟进行放生的建议。对此,胡运彪认为,“放生是可以的,但最好与这些鸟的习性结合起来,比如放生地得是这些鸟类的分布区,放生的时间要赶上这些鸟类的迁徙规律等,或者交由当地的野生动物救助或者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张正旺说,如果是短期饲养是可以放生的,但如果鸟类已经过长期饲养随意放生不一定有好的效果。他建议,饲养者要与当地野生保护管理部门及时联系,凡是有饲养条件,要办理相关的饲养证件。如果没有,需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