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0年A股IPO情况,首发上会企业共620家,其中科创板224家、创业板213家、主板124家、中小板59家。

从2020年IPO上会结果来看,通过的企业有605家,被否9家,暂缓表决6家,通过率高达97.58%。

从各板块的通过率来看,主板的通过率最高,为99.19%;中小板通过率最低,为91.53%;创业板通过率为98.59%,科创板通过率为97.32%。

其中,9家被否企业中,主板1家,中小板4家,创业板2家,科创板2家,与2019年(19家被否)的情况对比来看,2020年被否企业数量明显减少。

按板块来看,2020年这9家被否企业中,主板最少,仅有1家;中小板占比最高,有4家,占比44.4%;创业板和科创板各2家。

9家被否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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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对被否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我们一律隐去企业名称关键信息)

未通过IPO审核原因汇总

从2019年19家被否企业审核反馈重点来看,毛利率是被最多提及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大象研究院

与2019年相比,2020年被否企业中,毛利率相关不再是被提及最多的原因之一,更多被提及的是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内容,具体审核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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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大象研究院

由上图可以看出,这9家被否企业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与应收账款相关和经营业绩有关,有4家企业未通过审核均被提问到了应收账款相关的问题;经营业绩情况的提及的也有4家。

此外,申报中小板被否的一家企业审核结果涉及到的问题比较独特,除了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外等常规内容外,其还涉及到了“募投项目与地方发改局公示存在差异”的信息披露性问题。

未通过IPO审核企业分析

主板被否企业分析

1、山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30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经营业绩下滑;使用商品余额较大;归母净利润率较高的合理性;应收账款较高的合理性。

主营业务

山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网络行为分析产品、电子数据取证产品、网络安全审计产品、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下游主要是公安、政务等信息化程度较高且对信息安全较为敏感的行业客户。2020年7月30日上会被否。

募集资金用途

招股书显示,山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集4.39亿元用于网络行为分析产品升级项目、取证产品升级项目、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为7660.99万元,将实现对大数据与信息化产品的升级建设。招股书称,该项目“为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提供了先进便捷、安全可靠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存在问题分析

据山东省淄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网站披露,“基于大数据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建成后将为政府机构等客户消除信息孤岛、共享信息资源进而实现数据融合、业务融合与技术融合提供先进便捷;安全可靠的信息化解决方案,项目总投资达7660.99万元,与前述募投项目一致。该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规划建设期间为2018年至2020年,因此,2018年末应存在相应的在建工程余额。然而招股书却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零,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

此外,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显示,募投项目“网络行为分析产品升级项目”、“取证产品升级项目”、“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均于2017年8月首次备案,后于2018年3月重新备案,投资金额分别由9493.86万元、5401.49万元、4740.96万元增至13534.71万元、7298.63万元、7660.99万元,合计增加了8858.02万元。仅过了半年多,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就大幅增加,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中小板被否企业分析

1、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9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固定资产相关内控不健全;营业收入增长异常;与相关品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库存商品余额较大的合理性。

主营业务

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童装的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运营推广,直营及加盟销售等核心业务。产品涉及0-16岁(主要为2-14岁)的男女儿童服装及内衣袜子等相关附属产品,公司业务涵盖童装设计,采购到销售的各个主要环节。

募集资金用途

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募集资金用于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存在问题分析

在服饰类公司中,监管部门对儿童服饰的质量及环保检测方面的要求都格外严格。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市场化的采购,实行供应商竞标制度,但公司本身却不进行生产,公司自有品牌、授权经营品牌的产品主要采取向代工厂直接采购成衣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尽管公司产品完全由代工厂进行生产,且由代工厂自行采购原材料,公司仍要就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这也意味着,如果公司质量控制制度不能够得到可靠执行、产品品质控制各环节出现差错或产品出现原材料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等问题,公司仍将面临产品责任索赔及国家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关于采购,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采购竞标制度来保证产品的品质,但代工产品却是由代工厂自行采购原材料,且公司产品完全由代工厂进行生产。因此,公司把关生产出来的儿童服饰的质量及用料安全也令人疑惑。

对比存货占流动资产比来看,2015年-2018年上半年服饰类行业平均值为33.89%、34.48%、30.71%、32.32%。作为服饰类公司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同期分别为65.11%、52.79%、58.84%、55.79%。从存货占资产总额比来看,2015年-2018年上半年行业平均值为20.94%、20.42%、18.39%、18.94%,而公司同期分别为52.3%、52.79%、47.48%、44.5%。

“服饰家纺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因此具有议价能力较弱的特点。”对此,市场人士分析认为,该行业中存货和收入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务数据,也是不少服饰类IPO公司失败的主要原因。除了行业技术门槛低、公司产品完全由“代工”生产、存货占比高之外,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敏感期还曝出了销售数据存在诚信问题。

上市之前,北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警示函。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在申请IPO上市过程中,存在刷单与自买货行为、固定资产相关内控不健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款项或费用、未能充分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存货及其减值计提存在瑕疵等问题。

2、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13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关联交易;股权激励价格相关;售后服务费计提相关;股权转让;募投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公示存在差异。

主营业务

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力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开关电源包括车载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多类应用领域的产品,客户包括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北汽新能源、华为、新华三、日立等知名企业。2020年8月13日上会被否。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新股不超过4,045.00 万股,募集资金用于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芜湖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存在问题分析

发审委会议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问题,涉及是否依赖关联交易、财务处理是否合理、股权结构是否稳定、以及信息披露矛盾等方面,其中隐藏的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的自相矛盾或是关键障碍。

上汽集团是公司目前第一大客户。据披露,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至9月,来自上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13万元、3778万元、1.86亿元和1.68亿元。很明显,在2018年度,来自上汽集团的订单大幅增长,后者也从第五大客户跃升为第一大客户。另据披露,2018年3月,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三期汽车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受让股份和增资等方式,分别获得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15%和2.31%的股份。据查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同晟金源49.52%出资额,而上汽集团间接持有捷创投资99.99%股份。同时,上汽集团还间接持有扬州尚颀19.56%股权。上汽集团是否能够控制扬州尚颀及同晟金源,来自上汽集团的订单大幅增长,是否与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入股有关,双方是否就业务开发、渠道沟通、订单获得等事项存在潜在安排或承诺,发审会对此进行了重点问询。

此外,发审会注意到,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公示存在差异,并要求说明原因。

据招股书,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2.38亿元,预计达产后每年可生产18万台车载电源产品。然而,一份由地方政府披露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电源模块30万台。一个项目,两份报告,都是公司出具的,却存在如此差异。

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关系也较为复杂。据披露,2013年7月,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杨学锋将其持有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93%的股权(对应29·58万元出资额)象征性的作价6元转让给蔡友良,同时还将其持有深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67%的股权(对应52·02万元出资额)作价9元转让至刘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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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9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商标专利相关;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较大,且增长较快;加盟商模式下的收入增长的合理性与真实性、加盟商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及期末存货结存情况真实性。

主营业务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首饰研发设计、生产加工、连锁销售、品牌运营为一体的时尚珠宝集团。公司以“缔造价值、传承真爱”为品牌理念,坚持“以品牌运营为核心、渠道和产品为两翼”的发展战略,通过整合优质研发及生产资源、严控产品品质、持续优化渠道管理等专业化运作,开展“**福”珠宝品牌的连锁经营,现已确立品牌门店数量业内排名前列、品牌综合实力较强等竞争优势。

募集资金用途

招股书显示,**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集10.9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及品控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存在问题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加盟店3425家、自营店28家,自营店占比不足1%。在加盟模式下实现的收入占比连续多年超过80%,公司营收和净利润的增长高度依赖着加盟模式。

加盟模式虽然能够让品牌方快速占领市场,但对于产品管控等方面难免会有疏忽。在公司卷入的约百起诉讼中,就暴露了加盟店带来的众多问题。大量加盟店给企业品牌带来的现实损害和未来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

此外,这家公司名称最初并不叫“**福”,而是深圳市***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05年9月,其还申请过“**福”商标。2012年3月,该公司更名“深圳市***珠宝有限公司”,4个月后,再度更名为“***珠宝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1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正是**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备受“山寨”争议的原因。毕竟,单从名字来看,与著名的香港珠宝品牌“**福”相似。

4、**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0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改装车资质取得的合法性;国资流失嫌疑;四大核心技术专利上市审核期内失效。

主营业务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重型专用汽车领域,拥有工信部颁布的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公告资质,报告期主要产品包括重型专用汽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围绕国内主流重型主机厂底盘特点,根据终端客户承载需求进行自主设计、研发,提供重型专用汽车改装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应用在重型自卸汽车细分市场。未来,发行人将致力于成为国内重型专用汽车制造龙头企业。

募集资金用途

招股书显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集14.9亿元用于驰田汽车股份智慧新工厂。

存在问题分析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黄玉鸿,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80.76%。黄玉鸿多位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且在发行人处担任重要职位。

发审委要求说明并补充披露,结合公司经营决策情况,仅将黄玉鸿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控制人亲属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上述企业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存在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的情形。

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关联方较多,且关联关系复杂也引起了发审委的重点关注,发审委要求,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披露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必要性,资金占用费收取情况,利率是否公允,是否属于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020 年1月18 日,发行人与十堰市秦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收购协议书》,约定十堰市秦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将《收购协议书》项下的存货和生产设备转让给发行人。说明上述收购关联方资产的交易背景、原因,采用资产收购而不是股权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收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作为关联方交易进行充分披露。

此外,发审委还重点提及其在获得有关改造车资质过程中,是否涉及国资流失的问题:“江华机械厂变更资质至**有限而未享有**有限股权或取得相关对价的事项是否履行了国资审批程序,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存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风险。”

招股书披露,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3,378.60万元、39,086.71万元、60,269.22万元和47,433.12万元。

发审委要求说明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迅速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各期与主要客户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及回款情况;区分主机厂和专用汽车销售商,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金额、占比,说明主要客户次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主要客户的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合作模式;说明发行人客户的集中度以及集中度的变化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

创业板被否企业分析

1、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1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实控人认定、股份权属是否清晰;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主营业务

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于智慧城市行业,以自主研发的一系列软件产品及物联网应用平台为支撑,围绕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和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域,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客户提供项目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是一家专业的智慧城市 IT 服务商。

募集资金用途

招股书显示,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集4.60亿元用于智慧政务产品升级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智慧健康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在问题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网进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深交所公告指出,公司及相关人员称,上述资金转账系潘成华等人因对黄玉龙主导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具有贡献而应获得的房产项目收益款。潘成华等人未直接参与房产项目投资,主要从事协调、沟通、撮合交易和办理手续等工作。黄玉龙主导的房地产项目最早2005年开始销售,但给予潘成华等人的房产收益款一直未支付直到2016年前述股权转让时才予以支付,此外,房产收益约定仅为口头约定,实际获得收益与口头约定的房产销售收入千分之四存在差异。潘成华等人从黄玉龙处所获得的房产收益,由黄玉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公司未提供相关纳税凭证。

据招股书说明书:

目前**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潘成华。其中,潘成华直接控股比例为25.86%,通过黑角投资间接持股18.97%,同时潘成华还通过与黄玉龙、敦石投资、和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网进科技20.69%的股份。综上潘成华合计控制网进科技65.52%的股份。

此外,文商旅集团、黄玉龙、敦石投资、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34.48%、8.62%、6.90%和5.17%。

深交所公告指出,**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薛仁民、潘成华)担任董事,其中一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网进科技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

虽然**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文商旅集团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不具有重大影响,仅为财务投资者。但仍引起了创业板上市委的注意,上市委会议第二个问题要求**科技说明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发行人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

据招股书说明书:

目前**科技营业收入保持缓慢增长的态势,公司2017-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73亿元、3.89亿元和4.36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457.5万元、5476.42万元、6162.51万元。此外**科技称,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各项盈利指标均有下滑。营业收入为 4527.68 万元,同比下降 27.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9.35万元,同比下降 74.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1.31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减少 121.08 万元,降幅为 54.44%。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近三年来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承做的智能化集成项目越来越多,使公司利润大幅增长的同时也使流动资金逐渐趋于紧张。据招股书显示在报告期内的公司现金流量金额出现了较大的波动,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3月,**科技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64元、-3048.23万元、1.04亿元和-1.22亿元,波动较大,其中2018年现金流量比净利润低了5065.79 万元,已出现营运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

**科技表示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而项目一般分期结算、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规划并适时调整业务扩张速度,确保营运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公司将面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而客户回款速度较慢则导致**科技的应收账款逐年走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00.71万元、13616.80万元、13891.78万元和17590.92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27%、31.65%、24.02%和37.29%。

上市委会议要求**科技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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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0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大客户依赖;竞争导致市场份额减少风险;客户2020年第二季度停产,订单减少,未来经营业绩存疑;未来业务发展成长性存疑;毛利率高于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主营业务

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致力于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的生产制造,凭借丰富的铝合金砂铸经验及先进的制砂制芯、高效全自动清砂、渗漏气密性精密检测、内水道图像质控等生产工艺,为下游知名燃气壁挂炉品牌厂商提供冷凝式热交换器的专业配套。

募集资金用途

招股书显示,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集3亿元用于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在问题分析

招股说明书披露,李柠于 2017年 12 月通过受让控股股东日进投资股权的方式成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2490%的股份,任发行人副董事长。2017年11月20日,李柠及其家人实际控制的美兰德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2017年,发行人出口产品销售模式为代理销售,通过代理商香港贸易公司斯塔福德销售给代理商英国贸易公司美兰德,再由美兰德向终端客户销售。

报告期内,对重要代理商的收购要非常谨慎。代理商原股东成为上市主体重要股东后,自然会引发关注:上市主体会不会对该“代理商子公司”有业务依赖、控制重要“代理渠道”的重要股东,会否影响公司控制权、控制重要“代理渠道”的重要股东将来如果退出公司,会不会业务渠道也被带走,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北京达济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济通科技)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李柠控制的企业,于 2019 年 9月 27 日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

重要股东处理关联公司,是审核关注的重点,关联公司处置,需要注意处理的合理性、真实性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董事李柠曾任职于英国翰普沃斯暖通、法国索尼埃杜瓦尔集团、德国威能(北京)公司;发行人董事刘海云目前任职于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麦国成曾任职于珠海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振昌实业有限公司(香港)、Mainetti Group(香港)、欧托创力设备有限公司(香港)。

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创业,重点需要关注核心技术的权属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0.5%、46.1%、44.82%、43.51%,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

毛利率是体现一个企业盈利能力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某一企业的毛利率比同行业平均水平高出许多,则其需要更多的理由支撑其合理性。

科创板被否企业分析

1、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1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务商方式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客户信用及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智能检测业务是否将大幅回落;行业进入壁垒。

主营业务

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煤炭等高危行业提供以自主软件为主的安全生产监测及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服务面向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保险及安全服务机构。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数不超过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拟募集资金3.37亿元,用于安全生产智能感知系统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存在问题分析

2017年-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6,106.69万元、21,063.34万元和25,321.50万元,其中来自山西省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5,119.81万元、19,935.35万元和23,261.6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87%、94.64%和91.87%,存在销售区域高度集中的风险

山西省是全国煤炭大省,煤矿数量多、煤炭产量大,公司作为面向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山西本土企业,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山西省开展。

科创板上市委提到的问题主要有:采用项目服务商方式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逾期款项占比较高问题;以募集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智能感知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必要性;自身地理信息系统的核心 GIS 平台作为核心技术的产品特点,是否存在较高进入壁垒等。

2、长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6日被否)

审核结果说明:认定属于科创板“生物医药”行业的具体理由及依据;发明专利对构建核心竞争能力的作用;发行人将董事长70%工资、总经理40%工资列支计入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主营业务

长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2 年成立以来,持续专注、聚焦于新型、安全、高效的矿物微量元素研发、生产、推广与销售,不断推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变革,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矿物微量元素平衡营养方案,促进矿物微量元素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1,96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3.29亿元,用于矿物微量元素产业园扩建项目、检验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公司产品研发的流程,新产品研发包括研发立项、实验室小试、实验室 中试、生产大试,产品饲喂效果验证五个阶段。其中产品饲喂效果分为饲喂效果 小试、饲喂效果中试,通过产品饲喂效果的验证,产品饲喂效果验证内容主要包括日增重、饲料转化率、料肉比、繁殖性能等,获取有效的饲喂效果数据,为公司产品推向市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提供产品技术竞争力。

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开发支出”科目归集当月发生的研发费用, 并按研发项目、费用项目设置辅助账核算,每月末结转至“管理费用-研究开发 费用”,报表列报于利润表“研发费用”项目。对当月发生的饲喂效果验证费, 计入具体项目的开发支出科目中的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月末结转管理费用。

招股说明书仅对新产品研发的五个阶段以及产品饲喂效果的验证做了简单的一段描述,缺少划分新产品研发这五个阶段的依据,验证的方法中的饲料转化率、料肉比等是根据什么公式计算,是否会因为使用不同的方法导致结果的不同;缺少审核期间将部分工资支出由研发投入改为管理费用的依据,这样是否会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国内经销销售及终端客户构成情况:

国外经销销售及终端客户构成情况:

缺少对经销商是否根据其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发行人采购、国外经销商期末库存情况、经销商期末库存水平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阐述说明,发行人是否会因为2020年新冠疫情而受到重大影响。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的回复:

(1)发行人认为其属于科创板“生物医药”行业的具体理由及依据;(2)对比说明“业务与技术”和“营业收入”中产品分类不一致的原因;(3)结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9年逐步收缩植物肥料的市场开发力度”“微平衡生态有机肥业务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之一”等相关表述,以及公司产品在动物饲料与植物肥料领域的收入占比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变动的原因,以及未来公司发展规划;(4)结合产品代际划分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划分是否具有客观依据,发行人产品是否皆属于第三代产品;(5)结合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进一步分析非洲猪瘟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6)国家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对发行人矿物微量元素产品生产经营的影响;如必要,请做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在审核期间,修改关于自身行业属性、专利数量等表述的情况,发行人是否已按照注册制的要求,对自身科创板定位进行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