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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李江)2月24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进行审议,标志着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这一地方性法规正式进入一审阶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多方原因导致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利用率低,且停车管理体制不健全、收费机制不合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到位,造成“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愈发凸显,交通拥堵日渐加剧,制约了城市品质提升,制定《条例》顺应民意且十分紧迫。

2020年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立法工作交办会,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时限。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公安局负责《条例》起草工作,市司法局提前介入进行指导,多方职能部门共同组建了起草专班。2020年8月4日,市公安局将《条例》文本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还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修改意见。

经过多次调研、座谈、修改等立法前期工作,2020年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立法质量评估,印发了《关于<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起草质量评估情况的报告》。去年底,起草专班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修改、逐条完善,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

2021年2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提交人大一审版)。《条例》(提交人大一审版)共六章、四十三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停车设施管理、第四章停车行为规范、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来源 | 掌上怀化 / 怀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