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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侨城东路公共单车站,乏人问津的公共单车。南都记者 胡可 摄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人大建议构建个人用户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个人信用系统对共享单车使用人进行约束管理,对一些乱停放、损毁车辆等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人限制或者提高其用车成本。深圳市人大今日审议有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规定时建议,同时将信用评价体系与押金管理结合,对信用良好的用户减免押金。

至2019底,深圳约有50万辆运营共享单车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今日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草案)》)。据统计,2019底深圳约有50万辆运营共享单车,日均使用量约85万人次。在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便利市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共享单车运营、管理也逐渐积累出现许多问题:企业投放规模失控,共享单车大规模无序投放挤占公共资源;企业运营服务不到位,恶意竞争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个人违规骑行、任意无序停放、恶意损坏等不文明行为,给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社会治安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而当前相关的立法还不够完善,既有法律法规对共享单车管理难以全面适用,管理效力不够。

人大初审建议,构建高品质自行车交通网络体系

因此,为了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行为和停放秩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有必要结合管理实际,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制度,整治解决共享单车面临的相关问题,保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人大初审建议,《若干规定(草案)》要明确共享单车作为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统筹纳入深圳城市公共大交通规划,构建高品质自行车交通网络体系。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利用大数据综合分析骑行偏好、流量信息、停放路段等,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不同人群出行需求、时间规律以及公共交通停运时间,优化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与运营企业共同规划建设自行车道以及停车点,形成高效便捷的慢行交通体系。

另外,深圳市人大初审还建议,构建个人用户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个人信用系统对共享单车使用人进行约束管理,对一些乱停放、损毁车辆等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人限制或者提高其用车成本。同时将信用评价体系与押金管理结合,对信用良好的用户减免押金。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实行免押金骑行。

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基础上,《若干规定(草案)》鼓励运营企业技术创新,基于电子围栏技术对停放区域进行划定,通过物联网实现共享单车停车区划分,通过定位更加快速找寻损坏单车并进行维修更换,提升高质量骑行体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融入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