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肖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肖某明知其前夫党某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为帮助党某毁灭贩卖毒品相关证据,遂用自己的手机登录党某微信将党某微信中购买毒品人员信息及贩卖毒品的交易记录删除。

犯罪嫌疑人肖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肖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阜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