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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挡新人讨喜图个喜庆

在多地婚礼习俗中很常见

但如果一堆不相干的人

利用这个习俗

恶意拦挡婚车经过或新人拍婚纱照

强行讨要所谓的喜钱

不仅破坏喜庆氛围

还会成为文明城市的不和谐音符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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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挡新人拍婚纱照“讨喜钱”,拘留!

春节期间,不少情侣赶在这喜庆的日子办婚礼,拍婚纱照。

在南充市营山县水晶广场,一对新人正在拍摄婚纱照。在摄影师要求下摆好了姿势,正当摄影师按下快门的刹那,镜头里总能多出一个人。身穿红上衣,头戴红帽子,是一位老人。面对新人询问,老人一句恭喜恭喜强行“讨喜钱”,表示“你们去哪儿我去哪儿”。

新人避让开来,但老人“淡定”跟在左右,始终出现在摄影师镜头里,表示“不给钱就不让开”。面对老人讨喜钱,碰不得、说不得,新人苦不堪言又深感无奈。有网友将这一幕拍下上传至网络。引起营山当地不少新人和婚纱摄影师“共鸣。”

营山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民警在网络巡视过程中,也发现此类事件。民警主动出击,快速找到2月18日在水晶广场讨要喜钱的涉事老人何某珍,将其带回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询问,何某珍对讨要喜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何某珍讲,她也是看到很多老人讨喜钱成功,才做出跟风行为。

目前,何某珍因涉嫌以滋扰他人的方式进行乞讨被营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这件事被发布到网上后

网友们评论一边倒

纷纷为警察蜀黍的处理措施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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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被各级媒体转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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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多的共鸣

是因为,并不是单一事件

打开评论,不少网友也遇到此类事件

网友1:

我表哥结婚也是这样的,碰到不认识的人来要钱。我大舅家是我们当地挺有钱的人家,我表哥去年结婚,新娘下车仪式刚开始就有老头来要钱,给了10块钱和一盒烟还不走,后来多给了20。刚走没多大会又来了一个,同样讨价还价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反反复复来了六七个,想着是团伙商量好的。

真是太不应该了,人家家里大喜的日子不该去扫兴。反而让别人家里都不高兴。

网友2:

我结婚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人,我下午穿着旗袍从酒店回家,一个保洁就拦着我非要我给她红包,我说你看我身上有兜吗?

我连手机都在别人身上,那人不听非要让给,还把电梯门挡着不让走,后来趁她不注意才关上门走了,结果她跑我家去把喜字全给我撕了,还扔在了我家门口。简直太过分了。

网友3:

是这样的,记得19年底朋友结婚,我做伴郎,去接完新娘回去的路上,突然间几个专业乞丐(三男两女)拦住新人坐的婚车不给走,说是要彩头!先是每人给了10块钱,要完还说再给我10块.不给还不让走!

给了一个其他人也跟着要!这样重复给了差不多三百块还不肯走,冲他们发火了都还不走!还是其他路人看不过去把他们赶走了!那个时候起不会再给这些人一分钱!古代的乞丐讨得是不饿肚子,而他们这是打劫,可以发家致富。

警方提示

在我国传统婚庆风俗中,出于营造热闹、喜庆氛围的需要,确实存在“讨喜钱”这样的婚俗。但传统婚俗适用的对象、范围、初衷,事实上是有着相应的界限、分寸,并不是可以任性胡为的。比如,这种“讨喜钱”婚俗应主要局限于亲朋、邻里等熟人之间,并不是任何不相干的陌生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所讨要的“喜钱”也是象征性、仪式性的,是一个“彩头”而已。

而上述这些因“讨喜钱”而发生的闹剧,已经异化为一种令人不堪其扰的丑陋恶俗。不仅不给钱不让过,而且不能少给,与“变相打劫”无异。如此恶劣的做法,不仅在婚俗层面上早已完全异化、变质,事实上已涉嫌“寻衅滋事”。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即已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营山警方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乱象,对恶意拦挡新人索要财物阻碍交通的,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遇到恶意乞讨者切莫姑息迁就,应及时报警,配合警方查处。

对此类“讨喜钱”的行为

如果您还有其他想法或观点

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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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刘博文

审 核: 刘 柳 耿意欣

审 签: 张文敏

素材来源: 营山县公安局 沸点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