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虽然说企业属于老板,但老板把公户里面的钱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是违法的。
几天前,我和几位老板吃饭聊天。一位老板问,如果公司赚1000万元,这1000万元直接转到我的账户上。可以吗?因为赚的是利润,不占用公司资金。
我告诉他,你想得太多了,公司赚了1000万,作为利润分红,真的转到你个人账户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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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赚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合法转入您的个人账户:
1、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盈利1000万元,首先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约250万元,剩下750万元。
2、提取法定公积金。
既然是公司,就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税后利润,应先提取法定公积金的10%,剩余利润可分配给股东。法定公积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后,1000万元利润中还有750万元,再提取法定公积金75万元的10%,还有675万元。这675万元可以分给老板。
3、代扣个人所得税。
剩下的675万元可以分配给老板,没问题,但在分配过程中,公司需要按照“分红、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代扣个人所得税=675*20%=135万元。
4、将剩余利润转给股东。
公司代扣135万元个人所得税后,剩余可分配为540万元。如果这540万元转到股东个人账户,就不会有问题了。

那么我们怎么解决税负高的问题呢?举例说明:
案例分析:
一家互联网公司今年有一笔1000万的业务,账面利润有500万,但是有300万的支出在业务中无法取得进项票,,一旦拿不出成本发票,就会造成很高的税负。
小编给出的方案是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揽公司中那些服务业务,如果通过个独缴纳税是:
增值税:300/1.03*3%=8.74w
附加税:8.74*6.5%=0.57w
个税:300/1.03*0.1*20%-1.05=4.77w
合计:8.74+0.57+4.77=14.08w
相比用500万缴纳25%的所得税125w,节省了企业的税负,并且弥补了企业无法拿到进项票而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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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个人独资企业——经申请核定征收核定,综合税负低于4%,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成本票不足,股东分红税负高等问题,不仅合法、合规、合理。同时也解决了进项不足的问题。那部分进项不足不用过多考虑,完全可以通过财政支持解决!

当然这里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像公司的一些成本费用(无法计入成本的支出、灰色支出等等),都可以通过在重庆税收洼地注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操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基本无需法人亲自到场,所有流程均为线上操作,提供从注册到注销之内的所有服务。更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核定征收政策了解,请花费您一分钟的时间关注并点赞评论。《助人为乐李小帅》再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