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襄阳老河口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处置公告。我市辖区内老河口市福友多超市经营的1批次馋嘴鱼(麻辣味)查出问题,已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襄阳馋嘴鱼查出问题!已下令停止销售

老河口政府发布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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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食品监督抽检中,检出涉及我市辖区内老河口市福友多超市经营的1批次馋嘴鱼(麻辣味)不合格。

抽检基本情况

“贤嫂”牌馋嘴鱼抽检不合格

2020年11月3日,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老河口市福友多超市经营的,标称为湖南盛农农业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贤嫂”牌馋嘴鱼(麻辣味,生产批号:2020-09-09)进行了抽样(抽样单号:SC20420600490220424)。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含量超标,不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政府已下令停止销售、召回处理

2020年12月9日,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产品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于2020年12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GJSYSPJ2004084),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主要原因存在于养殖环节不当

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贤嫂”牌馋嘴鱼(麻辣味)产品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存在于养殖环节不当,造成重金属镉(以Cd计)含量超标的食品进行销售。

已构成经营重金属含量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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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2020年9月27日从襄阳市新合作食品城19栋1层1-2号小许副食商行,购进由长沙贤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贤嫂”牌馋嘴鱼(麻辣味)5袋,每袋50克,购进价每袋3.5元,销售价每袋5元。其中抽验购买使用4袋,自己食用1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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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贤嫂”牌馋嘴鱼(麻辣味)的镉(以Cd计)含量超标,不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行为,构成了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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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6.00元。

已采取并落实整改措施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当事人针对不合格内容立刻进行了整改,经复查,已采取并落实整改措施。

来源:老河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