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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一男子酒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被依法批捕~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使命

打击违法犯罪受到法律保护

一切阻挠民警执法

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都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是对警察执法权威的挑衅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近日,河口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执行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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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1月31日23时许,河口县公安局新街边境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处理一起摩托车撞伤行人交通事故警情时,犯罪嫌疑人陈某酒后路过交通事故现场,无故扰乱民警正常开展工作,民警先以口头劝离,陈某依旧不依不饶,一直在现场逗留,借着酒劲陈某以警灯“闪”到其为由,继续对民警进行语言谩骂与挑衅,民警再次对其进行语言警告及劝诫,犯罪嫌疑人陈某不但不听劝阻,无视民警的警告,反而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向现场民警走去,并与现场民警发生肢体冲突,严重阻碍民警执法,现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控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用手中的砖头砸向民警,致使一名民警左手腕和前额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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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执法记录仪)

“酒喝多了,太胡来了,悔不当初啊!”经讯问,陈某对其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经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河口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执行逮捕。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主动配合、支持民警执法

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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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口公安

如认为涉嫌侵权 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编辑:章启 审稿: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