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韶关市54万名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迎来了开学(园),各校举行了简单而庄重的开学典礼,众多学子又开启了新一学期的校园生活。

然而,就在开学前一天,韶关有两名小学生却遭遇飞来横祸。2月21日中午,韶关武江区芙蓉北路镇泰小学附近发生一起共享电动车与一台小轿车碰撞的事故:两名六年级女生同乘一辆共享电动车,转弯时被小车撞到。据急救医生介绍,其中一名女生伤势较轻,另一名在120急救车赶到时已没有呼吸心跳,现场抢救了10多分钟后,就马上转院作进一步抢救。目前事故的责任认定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事故中,未到法定可驾乘年龄、两人同乘、没有安全保护措施……开学季到来,发生这样惨痛的交通事故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再一次敲响校园交通安全教育的警钟。近年来,随着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骑行人数增多,车辆数量日益增长,因共享单车、电动车引发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也在不断增加。笔者还从多名一线执勤交警处了解到,据他们观察,涉及共享电动车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表现为未成年人骑行、随意逆行或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违规载人等。交警提醒,共享电动车质量较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其实,现行法律对使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年龄下限早有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少年儿童发育尚不成熟,一旦使用为成人设计的共享单车,很难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做出合理避让。另外,未成年人交通常识普遍缺失,上路骑行,很容易出现逆行等违规情况,不仅给自身埋下安全隐患,也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据媒体报道,上海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某品牌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不幸被卷入车轮中,送医后伤重不治身亡;南京一名9岁男童偷骑共享单车,在逆行经过路口时,将一名正常行走的八旬老太太撞倒;2020年11月15日,清远一名11岁少年驾驶某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某商店门前的人行道上撞倒一名3岁儿童,造成小童受伤……

少年儿童骑车上路,让人心惊胆战。可如此危险的剧情却一再上演,家长与运营商难辞其咎。前者监护不力,责任缺失。有的家长注册了多个共享单车的运营平台,先为自己解锁一辆,又帮着孩子解锁另一辆,大人带着孩子走街串巷;还有的家长帮忙解锁后把共享单车当成了玩具,让孩子独自骑行,不加看护和陪伴。后者监管有失,存在漏洞。虽然运营商均通过技术手段限制未满年龄的少年儿童注册账号,并在用户协议中明文规定使用者须达到 相关年龄要求,但前端的控制和提醒并未保证在后端使用时,杜绝少年儿童骑行的状况。一些共享单车在技术方面的不完善,给了少年儿童解锁车辆的机会。比如,配备机械车锁,密码固定不变,一些用户在使用结束后并未落锁或落锁后未将密码拨乱,使不少少年儿童能够轻易获取车辆上路行驶。

因此,要避免和防范少年儿童用车、降低乃至消除风险,家长和平台都必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父母首先要规范自我的使用行为,不让年龄不够的孩子骑行共享车辆。在家庭教育中,也要尽早将道路安全的常识系统、完整地传授给孩子,防止他们盲目上路。

运营平台更要加强和完善监管首要一点,堵住技术漏洞。尽快用电子锁、智能锁替代机械锁,将固定密码改为随机密码,提高儿童私自解锁的难度和门槛;给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尽可能地对共享单车进行实时监控。

此外,在家长和平台之外,社会各方力量也要积极参与比如,行业协会要对共享单车平台加强监管,配合执法部门督促企业对车辆进行优化设计;学校、教育部门也要配合家长做好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敲响安全警钟。

【撰文】唐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作者】 唐音

韶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