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贵州都匀一只小狗被车撞死,狗主人要求司机赔偿,据了解,事件发生在2月20日,当天上午10点左右,一只小狗突然跑到机动车道上,一辆汽车不慎将其撞死,狗主人发现后要求让司机赔偿,但是司机却认为,这只小狗是没有拴绳的,也就是说,是狗主人放任小狗在马路上跑的,现在小狗被撞死,并不是自己的责任,也不应该赔偿,就这样双方一直没有协商好,最终驾驶员表示,狗主人可以走司法程序,让法院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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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周围也有很多围观群众,有的表示司机应该赔偿,毕竟狗是司机开车撞死的,在此狗是狗主人的私人财产,现在狗被撞死也就是说给狗主人造成财产损失。但也有一部分人表示并不是司机的错,自己遛狗不牵绳,狗跑到马路上被撞死,那是狗主人的责任,之后也有人报了警,警方赶到后现将小狗移到人行道上,让交通先保持通畅,之后分别对狗主人跟司机都做了询问,现在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这之后也有律师注意到这件事情,律师表示,这样的事件在我国已经发生很多回了,但是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解决办法,不过一般的处理方式肯定是先报警,交给警察来解决,警察要是解决不了那么就法院来解决,其实这样的人群应该要提高一下自身的安全意识,避免狗狗受到外界伤害,也避免狗狗伤害他人,并且,现在在出门遛狗都要栓绳,这都是人人需要遵守的,如果不遵守,那么警方便会做出相应的惩罚。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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