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问题并不是你想的那么严重,有时实在干不下去,辞职以后还是可以再重新找工作的。很多人认为银行工作很光鲜,其实银行的压力是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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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从银行辞职以后,以前在银行缴纳的养老保险还是存在的,并不是辞职以后就没有了。养老保险是以个人身份证作为唯一的识别号,只要在社保部门办理缴费账户在实际缴费以后,这个账户和以前单位缴纳的钱,自己缴纳的钱永远都是存在的,只是单位缴费那部分划归了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还是属于个人账户。比如以前在银行缴纳了10年或是20年,那么这20年的缴费年限都是要累计计算的,缴纳的资金也是还存在的,而且还要产生资金利息收入。

医疗保险这一块可能要稍微麻烦一点。由于医疗保险的时效性比较强,不过在银行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存在的,今后只要继续缴纳,只要没有出现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其情况,医疗保险仍然有效,在这期间只要及时补缴,在三个月之内生病住院仍然可以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但是如果断缴超过三个月没有及时补缴,就不能再报销医疗费用,超过六个月就要重新缴费,连续缴费年限就中断了。重新缴费以后需要六个月以后才能报销医疗费用,缴费年限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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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从银行辞职以后,如果重新找到新工作的,可以用新的用人单位为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来在银行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转入新的用人单位,缴费年限都可以累计计算;如果你老公辞职以后,选择自由职业或是灵活就业,可以在自己原来的缴费账户上,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是需要办理一下缴费主体的变更手续,或是转移到自己户籍所在地,以个人方式继续缴费,以前在银行的缴费年限和自己继续缴纳的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仍然可以按时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你老公在银行干不下去了,辞职以后,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是没有了,如果不继续缴纳可能就要断缴。但是以前在银行的缴费年限还是存在的,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今后不管是由新单位继续缴纳,还是由个人继续缴纳,都可以和以前在银行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