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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为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录入员(4名)、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协警(1名)。具体要求如下:

-录入员(4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备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技术、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本地户口优先录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备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技术、PS、视频编辑等新媒体软件,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新媒体编辑制作相关专业、本地户口优先录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协警(1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2㎝以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退伍军人、本地户口优先录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2月 22日至2021年3月 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狮城镇洋庄东路8号检察院办公楼二楼政治部)。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 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③ 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报名人员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我院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相关待遇面议

三、招考流程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符合要求的择优录取。

四、聘用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我院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并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解除合同,试用期合格或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务派遣合同。

五、报名地址、时间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政治部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3月1日。联系电话:许女士——15659751382。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格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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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高富文

编辑 / 许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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