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嘉庆年间,河南洛阳有一个穷小子,名字叫做何锦。何锦二十岁那年,在亲友的资助下,凑钱娶了一个媳妇任氏。任氏也是洛阳人士,长得颇有姿色。任氏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她之所以嫁给何锦,是因为同在洛阳,方便伺候母亲,而并非是真心喜欢何锦这个人。

何锦是一个诚实的小伙子,他觉得自己结婚不容易,而且老婆长得又漂亮,嫁给自己是委屈了她。所以何锦在婚后对任氏特别好,家里地里的脏活累活抢着干,有好吃的东西,全都让给任氏吃,唯恐惹得媳妇不高兴。不过对何锦的这些举动,任氏并不感动,反而经常骂何锦没出息。

任氏之所以如此对待老公,除了自身本来就不喜欢何锦之外,和她的母亲也有着很大的关系。任氏的母亲姓范,人称任范氏。任范氏是个很精于算计的女子,她当初让女儿嫁给何锦,就是贪图那二十两银子的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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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范氏觉得,先让女儿嫁给何锦,然后让女儿在婚后故意找何锦的茬,如果何锦恼怒了,就让女儿找个借口和何锦离婚,另寻好人家再嫁一次,再给自己挣一份彩礼钱,如此双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让任范氏没想到的是,何锦是个逆来顺受的人,他面对妻子任氏的冷淡和嘲讽,不生气,也不还口,而是天天笑脸相迎,搞得任氏都不好意思再冷落丈夫。任范氏得知后,心里着急了,她见自己的女婿如此低三下四,根本就不会主动和自己女儿离婚,自己的如意算盘就要落空了。

为了再嫁一次女儿,再捞一份彩礼钱,任范氏决定动硬的。她趁着女婿何锦不在家的时候,让自己的弟弟,也就是任氏的亲舅舅范显周,趁着夜色赶到女婿家,把女儿任氏偷偷带到了新安县。到了新安县之后,范显周听从姐姐的吩咐,将外甥女任氏卖给了一个叫姓杨的商人做小妾。

商人给了范显周五十两银子,范显周拿了五十两银子兴高采烈地离开了。任氏对此事早已知情,她觉得自己能做富裕商人的小妾,吃香喝辣,比做穷小子的妻子吃糠咽菜好得多了。再者说,自己给商人做小妾,母亲还能得到五十两银子的补偿,也算是对母亲的一种孝道了。

嫁给了商人,任氏和母亲任范氏都很开心,只有一个人急疯了,那就是莫名其妙就丢了老婆的何锦。前面咱们说过,任氏是被舅舅范显周在晚上,趁着何锦不在家的时候,悄悄带到了新安县的。何锦回到家之后,发现老婆任氏不见踪影,去问岳母任范氏,任范氏回答说:“我好好的女儿嫁给了你,如今失踪了,你倒向我要,我找谁要去?”

何锦被岳母几句话问得无话可说,只好离开去报官。其实何锦对岳母的为人也有所耳闻,他也怀疑是岳母带走了妻子,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只好打落牙齿自己吞了。官府在受理此案后,立即派人着手调查,但是始终没有查到有用的线索。时间一长,何锦也只好认命了。

再说任氏,背着老公何锦嫁给了商人做小妾,锦衣玉食,珠翠满头,日子过得很是舒坦。可惜好景不长,几年后商人得了病,一命呜呼,商人的大老婆早就看不下任氏,打算将任氏赶出家门。任氏从商人的金丝雀,变成了无家可归的落魄女子。

任氏的母亲听说此事后,马上开始给女儿找下家接手。当时在宜阳县有一个举人名叫锁锦堂,此人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家境富裕,又有功名在身,在当地是个响当当的士绅。锁锦堂不久前死了妻子,正想找一个女子来做续弦老婆,只是一时没有合适的人选。

任范氏得知后,觉得挣钱的机会又来了,马上托人将女儿任氏毛遂自荐给锁锦堂。锁锦堂虽然读书万卷,却也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他见任氏貌美如花,身材窈窕,就将任氏娶回家,做了继室夫人。锁锦堂家财万贯,娶了任氏之后,任范氏也得了不少好处,不久后,任范氏和弟弟范显周先后病死。

任氏嫁给锁锦堂之后,琴瑟和谐,一眨眼就过了十多年,此时已经是道光皇帝在位,任氏和锁锦堂二人生儿育女,日子很是红火。可是这种幸福的生活,是建立在何锦的痛苦之上的。此时距离任氏离开何锦,已经二十年了,何锦对找回妻子已经绝望了,直到何锦舅舅的一个意外发现,让何锦重新燃起了希望。

何锦的舅舅姓马,由于是个秃头,人送绰号马和尚。马和尚是个算命先生,他经常行走江湖,为人卜卦算命。这一天马和尚来到了宜阳县,在那里他见到了自己失踪二十年的外甥媳妇任氏。马和尚很精明,他见到任氏之后,没有上前询问,而是向周围的人一打听,知道任氏是举人锁锦堂的妻子。马和尚偷偷记下了任氏的家庭住址,然后赶回洛阳,将此事告诉了外甥何锦。

何锦得知大怒,认为是锁锦堂拐跑了自己的妻子,于是一纸诉状将锁锦堂告到了官府。宜阳县令得知后,马上将锁锦堂和任氏缉拿到案,开始审讯。何锦指着锁锦堂大声说:“你的妻子,其实是我老婆,你是怎么把她骗到手的?”锁锦堂反驳说:“我和妻子是明媒正娶,你休得胡说!”县令对锁锦堂说:“何锦他说得对,刚才本县已经接到了洛阳县令发来的移文,里面提到了你的夫人任氏,二十年前的确是何锦的老婆。”

县令接着审问任氏说:“二十年前你是如何离开何家的,又是如何来到宜阳,嫁到了锁家?速速从实招来,免得用刑。”任氏见状,知道抵赖不了,就将被母亲任范氏、舅舅范显周,合谋诱拐,两次改嫁的事情,原原本本地交代了出来。

县令得知,让任氏签字画押,然后判决说:“锁锦堂误娶有夫之妇,本应与任氏离异,令任氏重归何锦。然而任氏已嫁于锁锦堂十余年,且育有儿女,如判分离,亦属不妥。故令锁锦堂仍将任氏领回,给付何锦白银八十两作偿。任范氏,范显周诱拐任氏,理应惩戒,然均已身亡,免于追究。”

也就是说,县令让任氏还回去和锁锦堂过日子,锁锦堂无罪释放,只需赔给何锦八十两银子就行。任范氏和范显周已经病死,不予追究。何锦好不容易凑到二十两银子娶了任氏,婚后不久任氏就跑了,何锦被骗二十年后,仅得到八十两银子的补偿,老婆任氏却成了别人的夫人,何锦的命真苦!

参考资料:《清人说荟》《中国妇女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