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家单位的基层员工,

入职时与单位签字了正规劳动合同,

入职三个月后申请公司同意后转正。

原来小王本来是在昆山园区上班,

半年后因为工厂扩建了分厂,

小王作为老员工也要调到新工厂区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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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单位并没有和小王说这事,

直接看到单位下发的通知单个人名字,

小子才知道自己要被调整到新的工作地点。

小王以不适应新的工作地点为由,

向单位申请不愿意调整到新的工作地点,

单位没有同意小王的请求直接拨回。

按单位下发的报到时间小王没有按时报到,

还是在原厂区上班工作,

单位以不服从管理调动为由将小王辞退,

而且没有给到一分钱的赔偿金。

小王找到专业为的人员咨询,

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那么劳动者能拒绝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

对原劳动合同内容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除,

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

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得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

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

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职场日常工作中如果遇到类似问题,

一是要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另一方面也要学习相关的劳动法知识,

确认自己的合法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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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鹏 职场高级人力资源师,10年上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职场类优质创作者,关注帮你解决职场中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