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家单位的基层员工,
入职时与单位签字了正规劳动合同,
入职三个月后申请公司同意后转正。
原来小王本来是在昆山园区上班,
半年后因为工厂扩建了分厂,
小王作为老员工也要调到新工厂区去上班,
事先单位并没有和小王说这事,
直接看到单位下发的通知单个人名字,
小子才知道自己要被调整到新的工作地点。
小王以不适应新的工作地点为由,
向单位申请不愿意调整到新的工作地点,
单位没有同意小王的请求直接拨回。
按单位下发的报到时间小王没有按时报到,
还是在原厂区上班工作,
单位以不服从管理调动为由将小王辞退,
而且没有给到一分钱的赔偿金。
小王找到专业为的人员咨询,
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那么劳动者能拒绝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
对原劳动合同内容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除,
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
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得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
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
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职场日常工作中如果遇到类似问题,
一是要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另一方面也要学习相关的劳动法知识,
确认自己的合法不受损失。
(我是大鹏 职场高级人力资源师,10年上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职场类优质创作者,关注帮你解决职场中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