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就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作出答复:东北地区“可以探索”率先全面放开生育限制。

的确,东北地区人口持续减少是“正在进行时”。一方面,受气候、经济因素影响,劳动力大量外流;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年轻人生育意愿普遍降低。人口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事关东北地区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振兴东北,必须先振兴东北人口。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在此建议指导下,东北地区探索率先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可以从政策层面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是人口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形势、资源环境优化进行适应性调整的体现,有助于人们转变生育观念。但要借此从根本上解决东北地区人口持续减少的现状,恐怕还不够。

正如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指出的,东北地区人口总量减少,折射出的是区域经济体制、产业结构、社会政策等综合性、系统性问题。同时还要注意的是,现阶段育龄群体生育意愿的降低,更多情况下无关政策的限制,而在于生育理念及养育能力的制约。当今社会,生育、养育、教育的物质和精神成本都比过去成倍增加,经济负担重、影响女性职业发展、婴幼儿抚育困难、购房压力大等因素,都是导致人们不想生、不敢生的“后顾之忧”。

因此,单靠生育政策红利抑制不住地区性人口持续减少,未来出台的人口政策必须与其他社会公共政策统筹协调,合力发挥作用,抓住群众生育意愿不高的痛点,补齐教育、医疗、养老、职工权益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短板,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从根源上打消生育顾虑,才能激发起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如果没有相关配套政策和经济基础的支撑,单纯通过鼓励生育促进人口数量增长,反而会给当地社会经济造成压力,孩子长大了依然向往“外面的世界”。

说到底,经济状况的好坏和人口多少,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经济发展得好,劳动力自然会回流,人们养育孩子的承受能力也会提高,生育率自然就会上升;劳动力回流,出生率提高,人口也就多了,人才资源更加丰富,经济才会继续健康向前发展。因此,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从社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的角度寻找答案。(央广网评论员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