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古与古文字释读工作艰难繁重,相关工作者在不断的曲折中摸索前进。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我国的考古与古文字研究者就开诚布公地解决了一次“误会”。

中国文物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文博中国”2月17日刊发文章《夏文化 | 李维明:二里头遗址祭祀陶文初识》:2000年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考古工作者在二里头遗址Ⅲ区二里头文化层中发掘出土一块不规则形残陶片(2000ⅢT4⑩:40),定为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遗物。笔者仔细观察这块陶片后认为,这不是一块普通的陶片,因为在这块陶片表面存有多个字痕。对于探寻二里头文化文字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考古发现。陶片特征为夹砂灰陶,素面磨光,陶胎较厚。表面显示字痕似不少于4个字。

二里头遗址祭祀陶文(照片)(采自《二里头1999~2006》,文物出版社,2014年)

二里头遗址祭祀陶文(临摹)

在文章中,李维明先生将陶片上的四个“符号”释读为:

二里头遗址祭祀陶文中蛇(龙)字与镶嵌绿松石龙造型比较

参照郑州二里冈出土商代早期牛肋骨刻辞“又乇土羊”和 殷墟商代晚期卜辞“……在南土……告事”(合集20576正)辞例,试将四个字排序成文:

对于“符号”的组合意义,李维明认为,文句试读,“土(社)六蛇(龙)告”。按殷墟卜辞中告祭辞例, 告也可以前置,试读为“告土(社)六蛇(龙)”。文句记事,在土(社)用蛇(龙)六(数量或次数)举行告祭。

李维明认为,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地层出土祭祀陶文,对探讨二里头文化(夏文化)文字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首先,这块存有祭祀陶文的陶片曾断为两块,经粘对修复后显示其上陶文字数至少有四个字。这一现象启示,以往有些二里头文化残陶片上所存单个或残缺字,存在因陶器破碎导致文辞分离的可能性。

其次,陶文简要记述地点、用牲、数量、祭祀等叙事内容。从而证明二里头文化有记事文字,按照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的学说, 夏文化有文字的学术判断因此得以证实。

最后,上述陶文与郑州二里冈早商文化牛骨刻辞,殷墟晚商文化甲骨卜辞文句结 构近似,显示二里头文化文字与商文化文字具有传承关系,确认二里头文化(夏文化)文字是商文化文字之源。

不过,李维明的上述研究成果仅发布一天后就被证明为“乌龙”。

2月18日,“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的说明《关于二里头遗址2000ⅢT4⑩:40陶片标本的情况说明》:“文博中国”公众号2021年2月17日发表了李维明先生的大作《二里头遗址祭祀陶文初识》,我们看到后立即认真拜读,并找到《二里头(1999~2006)》(文物出版社,2014年)中的文字、图版、原始照片和陶片实物原件核对有关情况。

二里头工作队对于李维明文章中认为的“符号”做了解释:该件陶片系由两件残片拼合、粘接在一起的,原来的两片陶片分别出自2000ⅢT4⑩和2000ⅢT1H22,两个堆积单位的时代均为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因能够拼合,技师当时用黑色记号笔拉一条长线划掉了其中一个单位号“00ⅢT1H22”,并在接合处划了6条短线。

“将李先生大作所认定的4个字与《二里头(1999~2006)》图版二四二:4对照发现,此陶片上所谓‘字痕’,系整理过程中记号笔的笔道和原器表裂痕等。我们早年整理资料过程中用记号笔划线,确有不规范之处,对大家使用资料进行研究造成了一些误导,在此深表歉意,将在以后工作中更加注意操作规范。李先生认为二里头文化存在文字,我们赞同这一观点,将在今后的田野考古工作中更加关注有关细节。”二里头工作队方面解释。

公开资料显示,李维明(1956.11— ),男,河南洛阳人,北京大学考古系毕业,历史学博士。曾任中国国家博物馆原学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馆员。从事考古与文物学术研究。2003年4月曾在3000多年前的一段商代牛肋骨刻辞上发现第11个残存文字。

李维明的主要著作论文:《豫南及邻境地区青铜文化》、《从二里头文化晚期遗存与先商文化的异同看其性质归属》、《再议东下冯类型》、《河南方城八里桥遗址发掘简报》、《河南固始平寨古城遗址发掘简报》、《夏年新证》、《河南新密曲梁遗址发掘报告》、《郑州出土商代牛肋骨卜辞新识》、《亳辨》、《乇辨》、《郑州出土战国陶釜陶文初识》等。

2月19日,国家博物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李维明在研究时所依据的是公开发布的图片资料,因此造成“误判”,整件事系一次“误会”,希望今后研究机构和考古队方面加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