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数案缠身的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再次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当天,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决定拒绝黎智英的保释申请,令其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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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早上近9时,黎智英由囚车押送至法院,多名警员及多辆警车在场戒备。当日下午,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作出裁定,拒绝黎智英的保释申请。法院表示,除非有能说服法庭重新考虑的新情况出现,否则黎智英必须继续扣押,直至4月16日其所涉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

据悉,根据此前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香港国安法第42条为保释申请加入了更严格的门槛要求,将“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列为批准保释的先决条件,要求法官必须先确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请者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如果法官在考虑保释条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后,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请者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便应拒绝其保释申请。

据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12月,黎智英先后被控欺诈及涉违香港国安法,被拘捕并羁押在香港赤柱监狱。在两次申请保释被拒后,当年12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港元等多项条件保释。香港律政司随即就保释结果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最终获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黎智英的保释申请被撤销,其需继续还押候审。

目前,黎智英已数案缠身,控罪包括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的游行等。此外,2月16日晚,他因涉嫌与人串谋,协助乱港分子李宇轩潜逃一案,在香港赤柱监狱被香港警方再次拘捕。据悉,2021年2月至5月,黎智英所涉数起案件将依次开审。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