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治的自我监察情况执行得怎么样呢?不怎么样。

事实上,在皇权专制、中央集权的大背景下,自我监察不可能真正起效。都察院设立的本意是为官僚制度树立批评者。在实践中,言官们成了整齐划一的"歌颂者",凡事都是"循例奏报"。乾隆皇帝曾批评言官∶"科道为朝廷耳目之官。朕广开言路。奖励多方。并令翰林郎中参领等官。皆得建言。原冀有裨国是。乃数年中条奏虽多。非猥琐陋见。即剿袭陈言。求其见诸施行,能收实效者为何事乎。近日即科道官敷奏。亦属寥寥。即间有条陈。多无可采。"嘉庆皇帝则斥道∶"朕近阅臣工条奏,累牍连篇,率多搪拾浮词、毛举细故,其中荒唐可笑留中不肯宣示者,尚不知凡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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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大计,由下而上逐级考察后汇总于督抚。上下级官员日常多有交流,各种人情世故交叉,到了三年考察期怎么可能做到公正评价呢?何况,上下级官员在政务方面早就被捆绑成了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上司检举下级贪污腐败、徇私枉法,自身也要承担失察的责任。更何况,今日的布政使,明天就可能调到他省出任巡抚,所以,巡抚何必得罪他呢?今日的知县才三四十岁,还有二三十年的前途,而今日的知府,年近花甲,可能还指望着他日仰仗年轻知县,所以,知府何苦为难知县呢。还有一个现实困难就是,上下级的任职时间并不同步,上司任期短,并不了解下属,或者下属刚刚上任,恰恰遇到大计,上司如何评价?清朝道光年间的张集馨由御史外放山西朔州知府,上任伊始就要给下属知县、佐杂官出"考语"。他只能老老实实说"尚未相熟,难以遽评"。话说回来,官员的优劣好坏,也不是上司的只言片语能够概括的。

这种让长官考评下属的定期考核,结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注定实际成效不大。或者,各地督抚"临时亦只奉行故事,甚至开奔竞之门""。往往考核尚未开展,结果大家早已心知肚明。比如清代京察,吏部有六个一等的名额,其中四个归满族官员,两个归汉族官员。考核尚未进行,就已经划定了优秀"比例"和民族成分了,根本无视官员队伍实际。而那两个一等的汉族名额,照例由吏部最核心的文选司、考功司汉族掌印司官获得。其他部门、其他官员,再努力也获不了一等。如此吏部京察,岂不是儿戏?自然生态系统,要在各个物种之间保证动态的平衡,而不是让一个物种进行自我调节。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其实就类似让一个物种来自我调节,虽然能发现一点问题,但是不要指望能发现根子上的问题,也不要指望官僚系统会自我治愈体内的顽疾、癌症。依靠现有的官僚体制来防止自身产生弊端,很难收到实效,常常是"新弊生于防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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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帝王估计对正常的监察体制也多有不满,所以常常创办特务机构来弥补、来强化对官僚体制和行政效率的控制。比如,三国的"校事"、武周的来俊臣、明代的东厂西厂、雍正的粘杆处,都是特务机构。特务统治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特务机构的确能加强专制统治,有益于皇权。可在实践中,特务机构为了获得奖赏,更为了扩张自身权势,醉心于罗织罪名,甚至无所不用其极,造成了大量冤假错案。它会破坏正常的司法制度,打击正常的官僚制度,遭到官僚阶层的反对,遇到整个政治体制的阻力。依赖特务统治最终会动摇帝王的统治基础,所以,多数朝代和大多数帝王,没有明目张胆地创建特务机构,进行特务统治,但是秘密监察手段,他们一直没放弃过。比如,不定期地、未成系统地明察暗访。又比如,清朝的"密考"制度。每年年底,各省督抚要把下辖知府及以上官员的情况,密报皇帝。因为这事是在每年年终奏报,所以密考也被称作"年终密考"。托清代奏折制度的福,密考制度保密性强,使用频率高。当年张集馨由陕西粮道升迁四川按察使,就得益于时任陕西巡抚林则徐的密考举荐。和大计相比,清朝的皇帝可能更看重密考。

所有监督制度,所有官员的奖罚,最后都要经专门的人事部门处理。在清代,吏部考功司和兵部职方司,是负责天下文武官员奖惩的主责部门。这两个司的工作量最大,"号为最烦"。以吏部考功司为例,它负责文官的处分事项,包括∶日常监察中发现的官员问题,基层官员的参劾事件,中央其他部院转送的对钱粮未完、盗案未完的官员议处事项,军机处、内阁随时交办的官员奖罚决定,以及各部门、各高官对各自下属处分意见的反馈等。每个处分决定,可能又牵涉数量不等的其他事务。虽然考功司不用"一事一报",把同一类型的好几个案子汇总后"汇题""总题",即便如此,一年下来考功司发出的处分公文也得六七百份,甚至高达八九百份。可见,古代政治的自我监察,是一项非常繁重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