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家庭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停车难的问题是当前社会当中较为突出的一个主要矛盾。因此居民家庭对于停车位的需求也是越来越高了。开发商也更加注重车位买卖的相关业务。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国能够买卖的地下停车位只有能够办证的车位,办理不了产权证的车位都不能买卖,最多只能长租。而长租的期限最长也只有20年,超过这个时间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说很多开发商办不了车位产权买卖的车位都是租赁的车位,不出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问题后续业主维权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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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地下停车位其实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只不过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地下车库和地上建筑是一体的,也就是同一规划建设的。那么车库与地上建筑就是一个单位, 土地出让金 不需要单独缴纳。

第二种情况地下停车位是独立的。也就是说地下停车库本身不与其他建筑一起规划审批。这样的车库需要单独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过单独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开发的话,那么本身也算是违规的,后续手续的补充也是比较困难的。

总的来说,现在大多数地区开发商销售的车位都是不合规的,只不过面对居民停车的需求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很多地区并没有开展给车位办证的业务。所以说既然车位办不了证,那么开发商就没权卖车位的。同时车位所在的车库也是购房者花钱建设的,成本都是购房者承担的,开发商就更加没有理由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