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网上看到一条信息:江苏常熟徐女士,花了650元买了一个猪大腿,她在回家路上不慎丢失寻求民警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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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找到了捡走猪腿的男子,男子称等了一下午无人认领,因冰箱放不下便自行腌制了。有趣的是,徐女士意外发现口味比自己腌得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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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觉得很有趣纷纷调侃:“应该让徐女士付猪腿腌制费”、“很少有人捡拾这种食材自己食用”、“哈哈,好有趣!真是一个不一样的过年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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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没发生争执,这一点说明当地人素质比较高,而捡到猪腿的男子本来也没打算私吞,只是因为等不到失主,自家冰箱又放不下怕坏掉,才想到了腌制这方法,失主找上门他就奉还了。
捡到猪腿的男子在市场里有铺面,为了几百元跟人吵再惊动警察,大过年的实属犯不上,也说明捡到猪腿的老板素质也很不错,但是捡到的东西不能占为己有,我们应该及时选择报警将失物归还,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