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检察网2月9日通报,近日,惠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黄增权决定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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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增权是在去年11月被查的。

清风揭阳1月27日通报,普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增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

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称:黄增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揭阳市纪委监委指出,黄增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增权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普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增权简历

黄增权,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广东普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2月任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普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2年8月任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普宁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9年9月任普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普宁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7月任普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普宁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3年3月任普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5年3月任普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普宁市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常务副会长

2020年12月被免去普宁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不再担任普宁市政协副主席

来源:中国检察网、客家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