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叫做“合成大西瓜”的游戏在人群中风靡,简单的操作方式、色彩缤纷的画面吸引不少人下载。但很多用户反映,在玩这款游戏时遭遇骗局,按照操作抽奖只需19.9元就可以兑换100元话费。但支付19.9元后却并没有收到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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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大家不要贪钱,一旦贪钱就会上当。”“好多app抽奖都会跳转到这个支付19.9元换100元话费的软件,下面评论一片骂声,看来不少人受骗。”

本来开开心心玩游戏,中了奖还很兴奋,不料却是骗局的开始。在游戏右上角点击领取礼物后,可以进行抽奖,中奖后还有支付倒计时,并标有“话费不到账,全额退款”字样,涉嫌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且在网友反映没有收到话费后,平台对退款申请置之不理。目前,该案获涉金额超3000万元。

该APP让用户在游戏平台充值但不给兑现,涉嫌消费欺诈或犯诈骗罪。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说好了19.9元可以兑换100元话费,未能实现也不予退费,这种方式并非夸大或虚构部分事实,而是完全采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不打算付出任何代价或做出任何劳务,就取得消费者信任而非法占有财物。因此,更倾向于犯诈骗罪。

该APP以中奖的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可以少量金额换取价值较高的话费充值,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式,令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在产生错误认识后采取了交费的处分行为,导致大量财物遭受损失。该APP开发者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软件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已经超过国家对数额特别巨大的限制,因此很可能升格法定刑,具体量刑幅度还要看是否返还钱款、自首、坦白等情节综合判断。

该抽奖活动几乎百分之百中奖,且没有广告标识说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该抽奖活动直接跳转到其他APP,并不是游戏里面的奖项领取,应该属于广告范畴,“合成大西瓜”游戏应该标注出广告字样,而不是任由内嵌的营销信息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出于对爆款游戏的信任,在该游戏充值被骗,大西瓜游戏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充值APP进行联系,为消费者进行充值或退费处理。只有及时站出来对充值软件的不法行为进行制止,才能让用户重拾对游戏平台的信任。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充值时,一定要注意观察电商平台提供的卖家信息、电子营业执照等,选择有第三方平台监督或官方保证的平台购买虚拟商品,降低发生风险的几率。

一款爆火游戏,却存在如此大的风险漏洞。有关部门应彻查游戏软件中的隐藏的雷区,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告知消费者,一旦遇到消费欺诈或网络诈骗,就第一时间保留活动页面、跳转页面、充值记录等证据,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再采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维权方式,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拒绝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