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修例风波”发生以来,以黎智英、李卓人、黄之锋等为代表的乱港分子,借“和平集会”之名,勾结外部势力,进行各种激烈抗争活动,甚至公然冲击香港立法会大楼并袭击警察,种种暴力行径不仅严重冲击了香港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是对国家安全的公然挑战。然而,在香港国安法的利剑高悬之下,黎智英等卖国求荣者也终于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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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2月5日,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黄之锋等24人因涉嫌去年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宗非法集结案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法官宣布将案件分别押后至4月30日及6月11日处理。

据悉,本案有被告共26名,其中罗冠聪、张崑阳已离开香港,因此只有24人出庭受审。法院已向罗冠聪、张崑阳发出拘捕令。在26名被告中,黎智英被控一项“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等13名被告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举行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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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黎智英等人公开受审,在香港社会引发强烈反响。不少香港市民和团体自发在法院外发起请愿,大声疾呼依法“严惩汉奸黎智英”“剔除卖国贼”等口号。对此,《人民日报》2月6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中国的内政不容别国干涉,国家安全更不容任何人挑战。

文章强调,赌上香港的前途命运,向“洋主”献媚投诚,香港市民岂会答应?国家法律岂会容许?事实一再证明,卖国求荣就是自掘坟墓,以身试法终将自食其果。国安法已经高悬,穷途末路的黎智英已经失去民心,而一旦彻底失去利用价值,成为随用随弃的“弃子”只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