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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资本市场而生的审计行业,并非中国资本市场的施舍和恩惠,而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制度基础,和底层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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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

2020年的春天,深圳堂堂作为近10年来资本市场的全新面孔,第41家执行证券业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惊艳着岁月静好、波平浪静的审计江湖,也惊醒了睡梦中的监管机构。

这家原本默默无闻、本地排名215位、无证券从业经验的的深圳本地中小事务所,因首次承接*ST新亿(600145.SH)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在历经交易所数次“灵魂拷问”之后,开启了“西天取经”般的资产市场发展征程。

从那时起,资本市场多了些喧哗,审计圈子里多了些话题。

在被深交所问询之前,深圳堂堂已取得*ST斯太、*ST金洲、*ST网力3家主板上市公司,日辉达、中天羊业、博元1(主板退市的博元投资)3家新三板企业。

除此之外,曾经拟改聘深圳堂堂的新三板公司超能国际最终改聘亚太(集团),曾经拟改聘深圳堂堂的*ST赫美,最终改聘中华。

2021年的春天,深圳堂堂依靠过去一年的网红流量,在资本市场破土而出,实现着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审计业务收入由85.32万元猛增至497.61万元。

然而,1月27日上海交易所对*ST新亿发出的年报相关事项问询函,又将深圳堂堂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请公司核实深圳堂堂是否被立案调查,是否与公司2019年审计业务有关,是否影响公司2019年的审计意见。

深圳堂堂是这样回复的:

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了!

深交所再问询深圳堂堂

早在上交所问询*ST新亿之前,深交所也对拟改聘深圳堂堂的*ST赫美发出关注函。

2021年1月19日晚间,*ST赫美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不再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拟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200万元。

和上交所一样,深交所旋即向*ST赫美发出关注函,同样地如临大敌,夜不成寐。

在对深圳堂堂的执业能力、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永拓所的沟通,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保持高度关注之外,深交所对于*ST赫美在已备案的5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选聘深圳堂堂的动机,直言不讳地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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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ST赫美关注函,局部截图)

是否向堂堂所购买审计意见?

这一问,直击灵魂,撼天动地。

深圳堂堂无言以对,只好知难而退,放弃*ST赫美。

尽管业务收入已增长5倍、接近500万元,但对于迫切需要在资本市场施展拳脚的深圳堂堂来说,主动放弃这单200万元的证券业务,也需要相当的勇气

深圳堂堂不但要克制不能承接新业务的冲动,更要克制面对深交所直言不讳的灵魂拷问的回复语气。

(*ST赫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局部截图)

深圳堂堂很忙,忙到顾不过来,不干这单业务了。

深交所想要的回复没来,倒是有自媒体这样评说:

“吃螃蟹”的代价

在《证券法》登台的背景音乐声中,深圳堂堂成为全国第一家承接资本市场业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有破冰者的坚毅,也遭受着搅局者的嘲讽

对于新人一个、破门而入的深圳堂堂,审计云这样评论:

有人比喻“吃螃蟹”,有人讥讽“蛇吞象”。

有人惊掉了老花镜,有人笑掉了大门牙。

也的确如此,继深圳堂堂成为第41位之后,第42位、43位新的“看门人”渐次登场,最新的已完成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是57家

冰封了近10年的资本市场审计机构朋友圈,终因深圳堂堂的到来,对年审机构改聘成风的资本市场来说,更加热闹起来。

无论是基于新人的诚惶诚恐,还是基于监管的午夜惊魂,亦或是资本市场审计业务竞争格局的正常“排异反应”,“吃螃蟹”的深圳堂堂注定步履维艰,命运多舛。

被问询、被质疑、被立案调查……想来也正常,早晚而已。

这是新人的必修课,这是自由市场的潜规则。

不要说深圳堂堂,自1992年10月证监会成立至今,“而立之年”的中国资本市场不也在质疑、争论、摸索中孑然前行,成绩斐然,问题也不少。

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里,对审计机构的立案调查,无外乎出于审计机构的执业失败,师出有名,有着程序的正义。

喧嚣一时的“两康”处罚结论已尘埃落定,而时隔一年半之后针对两家审计机构的调查情况悄无声息

悬而不决,查而不定,监管机构的程序正义,留给广东正中珠江和瑞华所的,是客户被瓜分、收入断崖、合伙人出走、分所撤销……昔日第6名的瑞华更是连参与行业综合评价的勇气,都没了。

华丽转身的北京国富、脱胎不换骨的广东司农,与当年深圳鹏城“金蝉脱壳”一样的路数,熟悉的配方,熟悉的主角

广东正中珠江和瑞华,皆因服务对象财务造假事件爆发而被立案调查,是监管规则之下的咎由自取。

---那么,

就因为吃了*ST新亿的螃蟹,就因为承接了几家*ST公司的业务,今天的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又为哪般?

有人室内做瑜伽,有人野外玩极限,自由的市场法则下,不可以吗?

程序固然正义,结果却未必

购买审计意见

不知从何时起,资本市场开始流行“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这样的词句。

想必不是什么褒义词,因为这些词句都出现在各等级的监管机构口中,都出现在各种各样的问询函、监管报告之中。

审计员也一直在想: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终极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是专业价值服务,承担的是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职业使命,履行的是“看门人”的神圣职责。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对受托责任的鉴证结论,更是对社会公众的专业性回馈。

在深交所问询*ST赫美之前、在上交所问询*ST新亿之前、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在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设定之前、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前、在中国对外开放实行之前、在沪深交易所成立之前、在国家证监委和证监会成立之前、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世界上第一部《公司法》颁布之前---300年前,英国议会聘请和委托会计教师查尔斯·斯奈尔(Charles Snell)对南海股份公司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目进行舞弊检查,他们想要的就是外部会计师的独立专业意见。

没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IPO也好,再融资也好,并购重组也好……从设立时的验资服务,到终止时的清算服务,从生到死,哪一步能少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审计意见?

林林总总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尽管不断修订完善,但基于注册会计师不同审计意见类型的监管规定、惩戒措施、退市规则,都在清晰表达着审计行业的本质---

上市公司付费委托,购买的是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服务,其实也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早于资本市场而生的审计行业,并非中国资本市场的施舍和恩惠,而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制度基础,和底层法则。

服务于中国资本市场的数万名注册会计师,不是任何一个监管机构的附庸和累赘,也不是任何一个权贵资本的私产和家丁,他们的专业服务受《宪法》的授权和保护,受全国人大的信任和托付,受亿万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重任在肩,风雨前行。

“向堂堂所购买审计意见”,寥寥数语之间,虽有事前监管的合理怀疑,但也浸透着监管者的傲慢与偏见

或许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父爱式的直言不讳,但作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员始终不习惯这种仅凭合理怀疑就脱口而出的惯性逻辑---

以监管之名行监管之义,但不要以身份和职业的差别而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贬斥,对审计行业整体污名化,这种监管有悖于监管的本义

有问题你再立案调查,没问题别动辄挥舞监管的乱棒。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不是你说了算,即便你不乐意。

赚认知范围以内的钱,这不丢人,不偷不抢,凭啥任你糟践?

在ycy会计行业观察(ycyguancha)发表的《》一文,被置顶、点赞最多的评论,来自于深圳堂堂的首席合伙人吴育堂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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