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辽宁省政府官网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其中,新任副省长姜有为的工作分工获明确披露。
上述通知显示,姜有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通信等方面工作。分管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联系省通信管理局、黄金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电力公司和能源、电力、钢铁、石化、通信等中直企业,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姜有为此前曾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于今年1月获任辽宁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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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简历显示,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9年从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毕业后,姜有为曾在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等处任职。1999年5月,姜有为步入仕途,出任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00年12月通过公选担任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4年后任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5年7月,姜有为赴地方工作,出任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并于次年7月跻身白山市委常委。2008年1月,姜有为调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次年转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2010年7月,姜有为获任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1年1月“去代扶正”,5月继任市委书记,主政地方。2013年3月,姜有为履新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年11月,姜有为升任吉林省副省长,跻身副省级干部。2016年12月,姜有为离开工作27年的吉林,跨省调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任市长。
2021年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决定任命姜有为为辽宁省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