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

依法给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行为人郭小明(化名)

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开出了长清区今年首张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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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晚

郭小明因其女朋友想要看烟花

便驾车载其一路行驶至

长清区创新谷R1线轻轨附近

在明知是禁放区域的情况下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接到线索后,长清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联合崮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并确定郭小明的违法行为

再次提醒:

禁燃禁放区域内的朋友们

一定要注意不要“以身试法”

其他地区的朋友

如果可以

做到少燃放或者不燃放

来源:济南公安

编辑:jiujiu

审校:郑义

监制:丢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