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5日),河南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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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办法》要求,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一亩地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一亩地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原则上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办法》要求,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级组织)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乡镇政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抗灾防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引导村民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规划成果应在村内显著位置公示。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在规划农村宅基地时,要考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因素,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带和地质条件不稳定区域。

你盖的房子长啥样?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当地村民安居需求、气候条件、地形特点、传统文化和传统民居风貌等因素,组织编制村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乡镇政府要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总体风貌定位,选择适宜的村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引导村民按照设计图册建设住房。

村民自建住房可选用政府提供的村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也可委托具备房屋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建筑、结构专业的注册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

村民自建住房符合条件才能开工

建房管理上,村民要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人员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资料,乡镇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

村民自建三层以上住房经乡镇政府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范围。

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

如何申请审批宅基地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村民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村民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建设三层以上住房必须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建筑工匠参加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村民自建住房需选择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或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约定质量和安全责任。建设三层以上或有地下室的住房必须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

2月5日,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现场会在长垣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中央农办确定巩义市、长垣市、孟津县、宝丰县、新县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要求2022年底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目前,我省也在加快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要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优先编制完成10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在2020年的工作基础上力争完成100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要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