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布了关于丹阳市2020年度第8、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丹阳这些地方的土地
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2020年度
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一、同意丹阳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12.64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9.828公顷),未利用地0.00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丹阳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丹阳市珥陵镇护国村,访仙镇访仙村,开发区史巷社区、双庙社区,司徒镇丁庄村、三桥村、谭巷村、杏村村,延陵镇联兴村的集体农用地12.649公顷、建设用地11.7724公顷、未利用地0.0019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423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2.649公顷;征收土地24.4233公顷。
二、同意丹阳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丹阳市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2020年度
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一、同意丹阳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2.4064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2272公顷),未利用地0.72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132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4064公顷、未利用地0.7264公顷。
二、同意丹阳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①
延陵镇联兴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14]6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②
珥陵镇护国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③
访仙镇访仙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④
司徒镇丁庄村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⑤
司徒镇杏村村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⑥
开发区史巷社区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⑦
开发区双庙社区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⑧
开发区三桥村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⑨
司徒镇谭巷村及有关农户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根据丹政规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1800元/亩;菜地3000元/亩。
(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