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春节期间返乡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特制定本细则。

一、来金返金人员类型

1月28日0时起至3月8日24时止,从淮安市外境内(境外人员按相关政策执行)返回我县县域内的所有人员,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以下4类:

A类: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

B类: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

C类: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省内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D类:省内低风险地区的非重点人员。

二、各类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A类人员:不得返金。B、C、D类人员来金返金前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居住地)和单位报告,根据要求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其中B、C类人员需持有当地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金后立即主动配合社区(村居)信息登记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形成闭环。

B类人员:直接送至县集中医学观察点,严格执行“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医学观察结束后,由各镇街、场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管控,转运至居家健康监测场所,并纳入社区(村居)“五包一”管理,在居家观察的第3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C类人员:采取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日自我2次体温检测。第7天、第14天采样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自由通行。留金时间不满14天的,以实际留金时间落实上述健康管理措施。
D类人员:实行每日自我2次体温检测,凭健康“绿码”自由通行。

三、健康管理措施类型

(1)集中医学观察:在政府指定的集中观察点接受医学观察,期间严禁擅自离开居住房间。一般为14天,期满当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转入居家隔离观察。

(2)居家健康监测:在家中或单位宿舍接受所在社区(村居)的日常健康监测。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核酸采样检测要求

(1)来金返金人员(B、C类人员)持有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为经官方公布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检测报告,或者为具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绿码”。C类人员如来金返金时未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金当日立即由社区(村居)安排核酸采样,并在指定的适宜场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检测费用自理。

(2)自抵金接受健康管理第1天起,C类人员第7天、第14天分别检测一次,检测费用自理。

(3)采样送检方式: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由县疾控中心安排人员上门采样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根据社区(村居)安排,本人做好防护措施后自行前往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所有人员一旦出现阳性检测结果,应立即就地隔离管控,由专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五、健康状况监测要求

建好“一人一档”,专业医务人员做好防护后定期上门或通过视频、电话、短信等无接触形式,询问掌握健康状况,确保每日至少测温两次,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有异常及时报告集中医学观察点医务人员或社区(村居)管控小组。

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由集中观察点驻点医务人员负责。出现异常健康状况时,根据专业意见,采取就地对症治疗或由专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由社区(村居)管控小组负责。出现异常健康状况时,根据专业意见,采取居家对症治疗或由专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社区(村居)管控小组负责。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出现异常健康状况时,根据专业意见,采取居家对症治疗,或者指导其做好防护尽快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由通行期间: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告,并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所有人员在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金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0517-86891010 18936510106

来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